刺蚁一直以来都把内部矛盾当做是一件非常头疼,无法解决的事情来看待。圣炎佣兵团发展那么多年的时间,若是解决了内部矛盾的问题,现在恐怕早已经成为世界上数一数二的大兵团了。

为什么现在还是只有十几个人,原因就是如此,圣炎佣兵团的成员,更新换代已经算是够频繁的了。

虽然不至于每一年都会有人加入有人离开,但是每隔三五年,一定是有新人加入的,而每隔三五年,他们也一定会有人员上损伤,做佣兵的,这很正常。

阪野君能跟了刺蚁七年,真的是很不容易了。就现在圣炎佣兵团的队伍里,除了尤金,乔伊斯,图子百,这三个人比阪野君加入圣炎的时间更早,其他人都比他加入的时间晚。

而加入时间最晚的就是金仲硕,还有一个比金仲硕更晚一年的家伙,来到圣炎佣兵团的第二年就因为任务的原因死掉了。

所以至今,加入圣炎四年的金仲硕都是“新人”。

但是这个新人的实力可非同小可,刺蚁相信金仲硕的实力甚至已经能高过卡莉思和图子百这两个人了。

他们没有打车,而是打电话叫了租车,大约十几分钟之后,两辆超大的房车就出现在了一行人的面前。

他们跟普通游客不一样,他们没有什么行李,只有两个非常精致的密码皮箱,两个箱子一直都在图子百的手中。

即便是上车,箱子也一直都在图子百的手中拿着。

短暂的争执风波结束了,阪野君的情绪却实在高不起来。刺蚁的话让他很心寒,他自己都感觉到一丝被人放弃的感觉。

说实话,他真的特别不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感觉让他难受,恶心,委屈。

可不能否认的一点是,金仲硕的实力确实比他更高,刺蚁作为团长,会选择一个更有利用价值的人在身边也是毋庸置疑的事情。换做是任何人,都会这样做。

阪野君可不会甘心如此,他知道自己必须要解决麻烦,解决危险的处境。

刺蚁说,事情结束,分钱再让金仲硕和他两个解决私人恩怨,到时候他死在金仲硕的手里,分到钱又能怎么样?一个死人是没有办法花钱的啊。

若是不想死,那他就早点滚蛋,钱也不要了。

可是阪野君为了这事情也没少花费了心血啊,现在突然就让他放弃,那肯定不行!而且兽首又是如此珍贵的东西,属于他的那份钱可是巨大的!他不能放弃这笔钱!

想要钱,还想要命,能拿着钱安然无恙的离开圣炎佣兵团的办法也不是没有……只不过,这风险的确是有些太大了。

刚刚有了歪念的阪野君就被人提醒了。

“有些事情能做,有些事情不能做。”吉姆非常了解阪野君这个人,所以阪野君想到了什么,他也有所察觉,从上车之后,阪野君就一直都不说话,这让吉姆察觉到了不对劲儿。

和阪野君同车的人除了维克多和吉姆之外,就是库克,乔伊斯,杰里米,夫德拉沃,或许也只有他们四个比较中立的人才会愿意和阪野君同车吧。

圣炎佣兵团里的其他人已经非常厌恶阪野君了。

除了他们两辆车的人之外,还有一个人先走了一步,特卡里尔,用刺蚁的话来说,特卡里尔是一个精明的探路者。

特卡里尔先去找酒店了,他们需要一个环境舒适而且安全,另外还有非常多退路的地方。所以需要特卡里尔好好的找一下,反正他们也不着急入住。

刺蚁是个小心的人,他也非常的清楚,想要在一个陌生的地方找到安全感,就要先熟悉这个城市的任何一处大街小巷。

他们上车之后,就开始让人带他们游走在这座城市的主要干道上,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窗外,看着这里的地形,街道。

记住这个城市最拥堵的街道是什么地方,最畅通的路段又是什么地方。

两辆车就这样在路上绕了接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刺蚁终于接到了特卡里尔的消息,酒店定好了,定位地点也发送到了刺蚁的手机上。

刺蚁回头看了看克罗夫斯基:“怎么样,对这里熟悉了多少?”

“百分之九十五吧。”克罗夫斯基咧嘴一笑,他是圣炎佣兵团公认的“路痴”,他对一个地方熟悉的速度是最慢的。

所以,当克罗夫斯基都差不多能熟悉一座城市的时候,其他人就肯定没有问题了。这是刺蚁的一个判断标准,至少他现在对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都已经烂熟于心了。

“那我们就先回酒店休息,这些天大家也都辛苦了。”刺蚁抱歉道:“但是为了顺利和安全,我不得不做出那样的选择。”

卡莉思伸了一个懒腰:“我终于可以用酒店的浴池舒舒服服的泡个澡了。”

“卡莉思,最委屈的就是你了。”刺蚁对自己的人确实没有什么架子:“很抱歉。”

“团长,有些事情也不是你想的。”卡莉思非常理解刺蚁:“如果你能让我住酒店,每天早晚洗澡并且穿着干燥清洁的衣服,你就不会让我去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