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平静(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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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院子,徐晨坐在石凳,而萧怜则坐在他腿上,身子倒向他怀里。
对于如此亲密的动作,萧怜极其吃不消,可是她与徐晨近半年没见过面,也就偶尔几封书信表达下思念,现在见到真人后,再给徐晨揽入怀中,心里那原本的怨气全都消失,转变成甜蜜的温柔。
“话说,嫂子她...”萧怜银牙一咬,缓缓说:“怎么没见她来。”
徐晨一听萧怜口中的嫂子,感受到她满满的无奈,他温柔的笑了起来:“你也懂得她的身份,她并不是特别敢来萧家。”
“这样。”萧怜倒在徐晨怀中,眼睛看着徐晨俊秀的侧脸,小声的问:“那她与我相比,谁更美一些?”
徐晨苦笑起来,这不就和“我和你妈同时掉水里,先救谁”同个问题么。
“实话,你更美。”徐晨倒也不拐弯抹角。
徐晨倒不是逗萧怜开心,毕竟这也是事实,黄莺儿是婉柔之美,表现出来的都是那满满的贴心与关怀,并不是长相之美。
而萧怜眉目如画,靡颜腻理,再加上大户人家出身才有的气质与举止,那属于惊色之美,给人总是能眼前一亮,越细看越美。
“真的?”萧怜有些不相信,毕竟徐晨最后还是选择了黄莺儿没选择自己,她有些不自信。
“当然是真的,我何时骗过你。”徐晨笑着说。
曾经徐晨看过古装电视剧,很多男角色都爱说这句话欺骗女孩子,他当时总觉得女子好傻,这都相信,可是等自己来到古时,发现这句话可谓屡试不爽。
“那你为何宁愿选择她,也不愿意...”萧怜越说越小声。
徐晨举起修长的手指,在萧怜的樱唇按了下,笑着示意她不用再说。
“大小姐当然比莺儿好看,可是很多事与人并不能因‘美’的高低,就能择决出三六九等的。”徐晨轻声解释,“莺儿她曾救过我一命,我很是感激。大小姐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在官道时见面么,那时我在未遇见大小姐时,我就想着自己去丰旗镇要好好努力奋斗,混点资本再回黄家村,我要回报她对我的恩情。”
徐晨将萧怜揽得更紧了,缓缓说:“当然,大小姐待我也很好,对我也有提拔之意,我也都感受得到。可是当时义父与你对我可谓相助很多,为此我深感无力,毕竟我只是个一无所有的人,没有记忆,没有家世。你与莺儿不同的地方就在这,我可以回报莺儿对我的恩情,可是大小姐与义父的恩情,我却极其难还。”
萧怜听得内心极其感触,将脑袋搭在徐晨的肩膀上,香风总能吹拂到他的脸庞。
“那时我对大小姐一直抱有尊重之意,所以哪敢有任何非分之想。”徐晨给萧怜不经意的撩拨,整个内心慌痒。
萧怜给徐晨说得内心越来越明了,原来徐晨之所以没选择自己,是因为他从来没往这个方向想过。
萧怜那心底下的心结,倒也算是解开了,她轻声说:“那你现在就敢有非分之想了?”
徐晨用实际行动来回答萧怜这个问题,他低头吻住萧怜的樱唇,萧怜“嗯”了一声便不再言语。
两人沉浸在这亲密的氛围中,唇齿间交织甜蜜,思想放空。
萧怜双手不自觉揽上徐晨的脖子,而徐晨的右手也不自觉的往萧怜的衣内探去。
摸到一处温柔,萧怜不由哼了一声,娇声一起,徐晨不由停下手。
离开唇齿,徐晨望着萧怜眼中满是沉迷的神色,脸色像是熏红了一般,只听她呢喃:“你,想干什么...”
见此,徐晨按捺不住,重新再吻上萧怜,这回两人吻得更为激烈。
而徐晨也只在衣内探索,不敢再进一步侵犯。
...
直到深夜,徐晨才从萧怜的院子出来,两人厮磨极久,尤其对萧怜来说,这种爱恋还夹带着一种禁忌之恋,让人有些不敢触碰,可又深陷其中。
而徐晨虽然直面了自己的感情,可也知道适可而止。
期间萧怜一直和徐晨说着自己内心的悄悄话,顺便也把这近半年丰旗镇发生的大小事都说了出来。
这近半年丰旗镇发生最大的事,莫过于清风馆诗音一曲《画中仙》惊艳众人,不单单在周围几个城镇县城,甚至其他几个州城府都闻名而来,只为听诗音那一曲《画中仙》。
最后在两个月前,诗音给不知何人接走了,走之前她给林妙妙与萧怜留了一封信便离开了。
而徐晨对这事倒一脸迷茫不知,按理说诗音因事离开,也该给自己留封信才对啊,然后却没有,她就这样消失了。
想到自己与诗音就这样离别了,徐晨自己内心有种说不清的滋味。
还有另一件事,那就是张府的张云公子,每日修习剑法不间断,他剑法也越发炉火纯青,在丰旗镇的公子爷圈子里,还获得的‘青秀剑才’的头衔,倒也有趣。
回到熟悉房间的徐晨,不由有些感触,人与事情都是要变的,就算你不愿意改变自己,时间也总会在你背后推你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