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莲给玉淑买了蓝色的娃娃服,蓝色的裤子,一双黑色的布鞋。

这娃刚死了亲妈,还在孝里呢,不能穿红戴绿,只能穿素色的衣裳了。

不过这娃其实长的挺俊,眉眼都很精致,只是又黑又瘦的,看起来只觉得可怜,感觉不出好看了。

“嗯,这么一收拾还真是不错,就是瘦了点儿。

等着回家了,让你伯娘多做点儿好吃的,用不上多长时间就能长肉了。”

等到巧莲给玉淑全都收拾妥当,喊了曲维扬进来,曲维扬打量玉淑两眼,点点头。

“曲伯伯,曲伯母,谢谢你们,我从小到大,还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呢。

曲伯伯,我知道,养大我要花好多钱,他们给的那六百块钱肯定不够。

我以后会好好干活,家里的活都交给我吧,等我长大以后,我会好好孝顺伯伯和伯母。”

小玉淑穿着崭新的衣裳,有些局促,可还是要把心里话说出来。

巧莲一听就笑了,伸手搂过来玉淑。

“傻娃,伯伯和伯娘带你回去,可不是让你干活的。

往后你跟家里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一样,一起读书一起玩。

可以适当分担一部分家务帮我忙,这样就行了,我们可不是弄回家去个小保姆呢。”

“我们只希望你从此以后无忧无愁,平平安安长大。

至于你往后要不要孝顺我们,那都是以后的事情了,咱们现在不去想。”

巧莲挺喜欢这娃,聪明机灵又坚强,骨子带着倔劲儿。

十岁的娃,这么瘦小,但是却能步行走到县城去寄信,光是这一点,就很让人敬佩。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话真的是一点儿都没错。

估计这娃也是从小吃够了苦头,受尽了白眼,尝遍了人情冷暖。

所以她比一般同龄的孩子更早熟懂事,更知道审时度势。

所以当巧莲提出,要尽快安葬荷花然后带她走的时候,这娃可以毫不犹豫当机立断下决定。

对于一个十岁的孩子来说,真的很难得了。

再听听她刚才的话,也难怪村子里还有那么多人护着她照顾她,这娃以前在村子里,肯定是特别勤快很讨人喜欢。

之前,巧莲对收养玉淑还有些犹豫,关键他们家已经七个孩子了,即便是在这个年月,孩子也不算少。

多一个孩子,绝不是多一双筷子一个碗那么简单,孩子从小到大的成长教育,都需要付出心力。

或许这个年月大部分人都把孩子当成小猫小狗养,但巧莲不是。

她照顾孩子还是满用心的,多一个孩子,要付出的心血就增加了不少。

而且玉淑是女孩,将来读书嫁人这些,都需要费好多心思。

再者现在是什么年月?家家户户都吃不饱饿肚子的时候,偏偏她还领养一个孩子回去。

别人难道不会好奇么?他们家原本就十口人了,光指着曲维扬一个人的供应,养活这么大一家人,可能么?

但是眼前这女娃太可怜了。

巧莲很清楚,如果她不带着玉淑走,而是让她继续留在村子里,这娃很可能用不了多久就会被害了。

一个十岁的小女娃,手里拿着那六百块钱,她那些凶狠如豺狼虎豹的叔伯们,不会让孩子拿着钱安安稳稳过日子的。

更何况,这么小的娃一点儿谋生能力都没有,即便是有钱又能如何?

没人照顾没人管,她自己根本无法生活。

所以当时她问玉淑的时候,也是试探。

如果玉淑不同意立即安葬母亲,不想跟他们走的话,巧莲会想办法,通过民政部门安置这个孩子。

不管怎么样,总得让孩子活下去。

然而小玉淑当时那么痛快的就做了决定,让巧莲对这娃印象又好了几分。

聪明,够果断,权衡利弊之下能迅速做出决定,这娃将来不简单。

收养了吧,好好培养着,将来她愿意去念书就念,念到哪里就供到哪里。

要是不爱念书,等着大了预备一些嫁妆,风风光光的嫁出去,也算对得起曲维扬的朋友。

反正曲家不缺一个孩子的吃用,养着吧。

“忙活了一上午,肚子饿了吧?走,咱们去吃点儿东西。”

巧莲扯着打扮一新的小玉淑,跟着曲维扬一起,出门去找地方吃饭。

依兰这边,比浑江那头还穷,饭馆里也没什么好吃的。

没办法,只好要了几个两合面的包子,再来三碗粥。

“玉淑,咱们现在是在外面,如今这年月你也知道,即便是饭馆里也没什么东西卖。

咱们先对付着吃一顿,等着回到家了,伯娘给你做好吃的。”

巧莲一边说,一边把两个包子放到了玉淑跟前儿。“你慢慢吃,别着急,咱们不赶时间。”

虽然只是两合面的包子,里面也没有肉全都是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