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一章 会是谁?(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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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天,每一个地方,都有故事发生。
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主角,但绝对不是别人的。每一天的每一个地方发生的每一个故事,串联起来就是整个世界。一个人有没有风采,有没有个人魅力怎么看?简单一句话......走进别人的故事里你依然是主角,那么这就是风采这就是个人魅力。
大羲,金陵城。
圣皇陈无诺觉得自己心里有些发堵,所以他再次换上普通百姓的服饰走出皇宫。他按照习惯了的路线先去那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酒肆买酒,然后拎着两壶酒往历代圣皇的石雕那边走过去。一路上他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只要是走在这条大街上的人且和他同一方向的,绝大部分都是去瞻仰历代圣皇的雕像。
那是一种荣耀。
这些人,都是我的子民。
陈无诺以前这样想的时候会有一种油然而生的责任感,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责任感和自豪感在他身体里逐渐变得虚淡下来。他觉得自己可能在变得惫懒,所以在朝事上更加勤奋。然而不管他怎么勤奋,他发现这种责任感和自豪感还是无法找回来。
然后他脑子里冒出来一个可怕的念头......难道,是因为我做圣皇太久了?
很多人做同一件事的时间太久了之后都会变得厌烦,哪怕这是曾经最喜欢做的事也一样。这就好像你喜欢吃烤红薯,可是一天三顿年复一年的吃下来,只怕早晚有一天你会看到红薯甚至于闻到烤红薯的味道都会想吐。
对于他来说,这个想法无疑是可怕的。
他走在大街上,看着那些人,寻找着属于自己的那份曾经最骄傲的骄傲感。可是走了一路,他觉得自己什么感觉都没有找到。
他站在历代圣皇的雕像前,抬着头仰望。
“以后我的雕像,应该造的更高些才好。”
他喃喃自语。
“看起来我是在仰望你们,但我早已经到了无需仰望你们的高度。之所以保持一颗谦卑之心,只是因为你们是我的父辈和祖辈。除去血缘关系不说,你们的那些成就在我看来已经不算什么。”
陈无诺还是将酒郑重的洒了一些,然后拎着剩下的一壶走到安争曾经最喜欢坐着的那块大石头边上,他靠着大石头,喝着那并不值钱的酒。
“不好喝。”
他第一次将没喝完的酒扔在一边,摸了摸身边的大石头:“到现在我也没有搞懂,你喜欢喝这么粗劣的酒是为什么?以我给你的地位,你完全可以喝世上最好的酒了。”
然后他楞了一下,忽然明白过来什么:“所以你是明法司的首座,所以我是圣皇。你当然也知道最好的酒比你喝的酒要好喝的多,你当然也知道锦衣华服比粗布麻衫看着要漂亮。你当然知道权力的味道是最好的,你当然也明白地位能带来最好的享受。你喝这样难喝的酒,只不过是想提醒自己不要忘本吧?”
他一脚将酒壶踢开。
“可是朕不行。”
他站直了身子:“朕是天下共主,朕是九五之尊,普天之下没有什么不是朕的。所以朕永远不会和你一样,最好的酒,最美的女人,最华贵的衣服,最高的权力,这才配得上朕。”
他转身往回走:“朕为什么要乱七八糟的说这些。”
就在这时候,他发现四周的人有些异样。从人群里走出来上百个带着鬼脸面具的人,高高低低,男男女女。这些人刚才就在那瞻仰石像的人群之中,看不出来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但是当他们一起带上鬼脸面具的那一刻,就有了一种这里已经不再是太平安宁的金陵城的错觉。
大羲建国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出现了圣皇遇袭的事。而且还是被誉为最强圣皇的陈无诺,在金陵城之中,历代圣皇的雕塑之下,这样荒诞离奇的事就这么荒诞离奇的放生了。
以至于,当消息传开之后,所有人都没有关心圣皇陈无诺是否还好,而是想着到底是那个傻逼居然做出傻逼到如此人神共愤的事来。他们不担心陈无诺会出什么事,是因为他们很清楚,这个世界上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出现可以杀死陈无诺的人,除非他自己。哪怕就是那个被誉为西方世界第一高手的佛陀,也不可能杀死陈无诺。
这是两个注定了共存的人,因为陈无诺也不可能杀的了佛陀。
就算是一百个小天境的高手,想杀死陈无诺也没有任何机会。因为哪怕他打不过一百个小天境的强者联手,也还能从容而退。所以就算今天出现在金陵城里的刺客再多,也不可能伤的了他。
站在高处无疑是孤独和寂寞的,但是这种鼓舞和寂寞也让他有着别人无法奢求的安全感。
遍地死尸。
陈无诺杀光了所有带着鬼脸面具的人,然后将地上那个酒壶捡起来,拧开盖子喝了一口。不久之后,大量的军队和各方势力的高手迅速的云集而来。
圣殿将军顾久兮是所有圣殿将军之中唯一的女人,但确实到的最快的一个。因为她今日在皇宫当值,她也知道圣皇离开了皇宫,所以当雕像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