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桂南女王(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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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十天,高务实没有继续呆在明江城,而是去了海渊城给黄芷汀站台,每每接见前来述职的土司,都有黄芷汀在一边作陪。
有人或许会问,高务实不担心被人抓住把柄,遭人弹劾说他大搞权色交易之类的么?
这还真不怕。
大明在这个问题上比较神奇,对于大明官员与异族女子之间发生什么“故事”,无论朝廷还是官员、士林,不仅不会大加鞭笞,反而会乐见其成,甚至洋洋得意。
有一个很出名的例子,当今兵部尚书吴兑在宣府巡抚和宣大总督任上时,与俺答汗的钟金哈屯——也就是三娘子关系极为亲密,三娘子经常借视察边境贸易的机会看望吴兑,并且就住在吴兑处。
当然,吴兑自己说是待三娘子如女儿一般,这个嘛……也不知道高务实的这位吴师兄在家的时候会不会也让亲女儿跳舞给他看,想必是不大可能的。
然而吴兑与三娘子之间的关系丝毫没有引起大明内部任何人的不满,相反经常有人在私下打趣调侃,甚至敢调侃吴兑当了土默特的“假汗”。
蒙古乃是大明两百年的宿敌,这才封贡几年?然而大明内部对于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在意,甚至还觉得赚了……
高务实自然是深知这些情况的,所以别说他和黄芷汀还没有发生什么更进一步的故事,即便真是有,他也毫不在意,因为朝廷对此搞不好还挺高兴。
他也曾琢磨过这些人的心态,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这就好比后世中国男人娶了洋媳妇,大家知道了都是笑嘻嘻的,觉得这赚了啊!可是反过来,如果是中国女人嫁给洋男人,那情况就大相径庭了。
说穿了,这不过是父系社会的一种普遍思想,因为孩子的身份是由父亲决定的,娶洋媳妇生的孩子,他也得跟父亲姓,等于是壮大宗族,甚至更高逼格的说,是壮大了本民族;反之,那就是壮大了别族……
黄氏土司虽然按说本来就是汉人,但毕竟现在是僮人的土司,在大明朝廷眼里,他们这个汉族身份是存疑的,大部分时候是被归纳到僮人一起,因此就算高务实真跟黄芷汀有什么故事,大家也只会哈哈一笑,甚至跟他关系密切的那些人搞不好还会引以为荣。
高务实不避嫌,黄芷汀似乎也不介意别人嚼舌根,每天若无旁人地跟着高务实出面接待前来述职的桂南土司,以地主身份给高按台一一介绍。
她很清楚这些土司的德性,他们才不会在意她跟高务实有没有发生什么,他们只会在意高务实对她的态度够不够好、有多好,只有这一点才是关键。因为在张任病重之后,高务实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就相当于朝廷的态度。
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高按台对黄家大小姐很是满意啊……
于是短短几天下来,黄芷汀在桂南的地位明显提高,原本前几年大伙儿还只是把她看做思明府无人主事时期的一个临时过渡人物,将来不管是黄承祖重新振作,还是黄应雷“懂事”了,思明府都没她黄大小姐什么事,最终无非和某个土司联姻,生儿育女去罢了。
可是现在看来,情况似乎有些变化,黄大小姐不仅代摄思明州务,她原本就实际代摄府务的身份也没有发生变更,这不由得让一部分目光比较长远的土司们产生了某些联想。
莫非朝廷要废黜黄应雷甚至黄应聘的继承权,转而让黄芷汀将来袭职?
这可不是什么天荒夜谈,朝廷是真的有这个权力的!
土司虽然是土皇帝,但除了在明初的时候之外,后来的袭职被朝廷管控得越来越严,比如高务实刚刚编纂完的《大明会典》中就有很多明确的规定。
如袭职年龄规定方面,永乐十五年时规定土司子弟年满十岁可以袭职,但到了弘治二年,则改成了年满五岁可以勘定立案、十五岁以上可以袭职,如年未及则令协同流官管事等等。
又如袭职程序,按血统论袭职固然是一个方面,早期土司袭职必须亲自去京师服阙,拜见皇帝之后一切无误,才能袭职。到了正统六年,开始“就地袭职”,成为保勘。
其保勘程序为族目、属官及地方头人联名作保,转呈镇守总兵官堪合,再转送京师批准。弘治三年时又改为武职袭职程序,即“该各衙门报送,布政司查勘荫叙文册相同,别无他弊,转行抚按官覆查,行令具奏定夺,若有争袭不明者,许抚按官推委三司堂上官一员,亲诣保勘,结报布政司,即为具奏,若寻思阻滞,听巡按纠奏。”
这段话可能有些绕,简单一点说就是:巡抚、巡按可以决定土司袭职人选!
尤其是,如果巡按认为袭职人选不对,他可以纠奏!
这下子情况就很明白了:假设现在黄承祖突然死了,而高务实觉得黄应雷兄弟二人不适合袭职,那么他就完全可以直接指定黄芷汀来袭职,根本无视什么男女问题——反正大明两百年下来女土司多了去了,又不是什么新鲜事。
土司固然牛逼,可是谁当这个土司,是朝廷说了算的。再确切一点讲,是巡抚和巡按说了算的,尤其是巡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