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八百零四章 狼狈为奸(第1/2页)
章节报错
在葫芦谷的内谷中,一个羽扇纶巾的青年,正坐在最中央的位置。
“蔡先生,我吃了一辈子山鸡,但一直到今天,我这次明白,我以前白吃了。”
咔擦!
狠狠一口咬在鸡腿上,一个身高2米3,极为壮硕的蛮象大汉,佩服的望向人族青年。
“这鸡肉虽然美味,但比起飞雪关,东冠大酒店,还是逊色了很多。”
羽扇微摇,在蔡云龙的帅脸上,满是叹息:“大王,等您攻破飞雪关之时,那里的漂亮妹子,外加‘鸡你太美’,一定会让您满意!”
“鸡,你是那么美!”篝火旁,一个蛮人女子,陶醉的拿着鸡腿,不断的起舞。
而在一旁,有蛮族的老人,拍打着石鼓,开始唱歌,开始跳舞。
音乐,篝火,美酒,还有——鸡腿!
一时间欢声笑语不断,偌大的葫芦谷内谷,都化为了欢乐的海洋。
“蔡先生,来,我敬您!”蛮人大汉站起来,双手端起酒杯:
“这次,要不是您帮忙,我们蛮象族,恐怕早就灭绝了!”
世人都以为,蛮象族很野蛮,只知道杀戮,非常的恐怖。
实际上,蛮象族就是这样!
但这是对外!
对内,蛮象族极为团结!
蛮象族本就族人不多,总人口一直维持在三千人。
除了八百战象骑兵之外,蛮象族的老人、小孩,以及妇孺。
这些人口,足足有两千人!
战象固然厉害,但每天需要的资源,自然也是非常的惊人!
蛮象族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洗劫一次,掠夺大量资源。
这些资源之中,光战象和老弱妇孺,就会消耗绝大多数。
蛮象族不会打猎,也没饲养牛羊的耐心,他们祖祖辈辈,都习惯了掠夺,
但昔日草原很混乱,万族彼此仇视,经常爆发战争,非常适合洗劫。
但伴随着时代变迁,金族越来越强大,隐隐有彻底一统蛮族的趋势。
而因为多次被洗劫,各族都很痛恨蛮象族,视他们为异类,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蛮象族的生存环境,变的越来越恶劣。
其实这一次,蛮象族突然出现,最初的打算,是去洗劫周围的蛮人小部落。
但蛮象族几次突袭,却都没成功,反而引起了警觉。
甚至金族的大军,似乎都在开拔,随时准备讨伐。
蛮象族迫于无奈,只能放弃进攻蛮族小部落,一路朝着北国方向而已。
在蛮象族的印象中,北国王城虽然发达,但其他地方却很落后。
尤其是飞雪关,这地方虽是北国边疆,却并不被北国君看中。
废话!
对北国君而言,北国就只有一座文明巨城,其他的地方,都是蛮夷之地罢了。
凡是终于北国君的人,早就迁徙到了王城,又岂会居住在外?
飞雪关这地方,占地面积虽大,相对王城而言,却非常的贫穷。
而且这里人口不多,守卫力量薄弱,根本不被北国君重视。
但就算如此,飞雪关对蛮象族而言,依旧算是土壤肥沃,资源丰盈。
蛮象族的打算很简单,直接偷袭飞雪关,抢劫一番,然后离开走人。
但在行军的路上,蛮象族刚走到葫芦谷,就遭遇了危机。
好在关键时刻,一个羽扇纶巾的青年,他如救世主般,出现在蛮象族人的面前。
是个叫蔡云龙的青年,他采集百草,拯救了整个蛮象族。
恩公!
蛮象族是感恩的部落,哪怕蔡云龙是人族,他们依旧很感恩。
而蔡云龙的潇洒和帅气,以及优雅的谈吐,更是让蛮象族的女人,都迷得神魂颠倒。
而当蔡云龙展示武功,以及卓越的才华之后,就连蛮象族的族长,也成了蔡云龙的粉丝。
军师!
这就是蔡云龙,如今在蛮象族,所具备的尊崇地位。
……
然而蛮象族的人,做梦都不会想到的是,他们所谓的恩公,其实并非如此。
百宝楼之战,蔡云龙输给了叶秋,丧失了加入护卫队的资格。
蔡云龙在沮丧之下,骑着马离开飞雪关,在浑浑噩噩之时,来到了葫芦谷。
在一个山坡之上,蔡云龙刚躺下喝酒,就感觉到了大地震动。
蔡云龙顿时明白,是有蛮人降临了!
蔡云龙终究是人族,他虽然讨厌叶秋,恨不得攻破飞雪关。
但对于蛮人,蔡云龙依旧痛恨,巴不得蛮人去死。
蔡云龙很快发现,是一群骑着战象的强大蛮人,浩浩荡荡,踏入了葫芦谷。
蔡云龙博学多才,他非常清楚,一只战象骑兵的威力,就足以堪比一个准大儒。
那么多的战象,就算蔡云龙是大儒,他依旧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