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终于来了!

黄得功很是激动,一下子就从地上站了起来,然后把手上的棍子一扔,一把抓住裤子拔出放在里面的小手枪。

“弟兄们!敌人来了,是我们表现的时候了!”

“准备战斗!”

黄得功那叫一个兴奋啊,盼星星盼月亮的敌人可算是出现了。

他们中央警卫军团自从成军之后,就没有参加过什么战斗,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对敌吧。

“弟兄们!给我好好的打!谁要是敢跑肚拉稀的,那就是不给我黄得功面子!”

“同样也是不给我们全军的面子!”

“首战用我!用我必胜!”四千中央警卫军团的将士们顿时高呼起来,他们用气势回应了黄得功的话。

“进入阵地!”

随着黄得功的一声令下,四千中央警卫军团的人,快速的进入了之前预设好的阵地。

这个阵地由两条阵线组成,两条阵线之间互相交叉,这样便可以形成交叉火力。

全军的机枪都分布在这两条阵线的两端,基本可以覆盖他们前面的整个场地。

现在他们要的就是等待,等待敌军的到达。

黄得功站在一挺八九式重机枪的后面,小手枪也插回了枪套,有了八九重机枪他还打什么小手枪啊,这的大管子不香吗。

又粗,又黑,还特别的长,尤其那射出的力度更是猛烈,最最厉害的就是持久力了,只要枪管够用,子弹充足,来多少人就得死多少人。

距离明军还有五里地的时候萨菲人停了下来。

率领这只萨菲人的是第四军团的军团长巴姆斯,派出的这几位军团长之中,他的指挥能力是最强的,于是两位位军团长一商量就推举了巴姆斯为统帅。

毕竟这可是在战场之上,平日里的不服什么的都是虚的,能在战场上活下来才是最真实的东西。

既然巴姆斯的实力最强,那么让实力最强的人带领他们,也是一件最好的解决办法,不然支援来哈布拉的三个军团成了一盘散沙各自为战,岂不是让敌人痛快了。

“将军!前面发现了敌军!”一个探马快速的从前面跑回来然后向巴姆斯汇报。

然后这个探马把前面的明军的详细消息都告诉的巴姆斯。

“全军停止前进!把几位军团长请来!”巴姆斯一挥手让全军先暂停。

邀请其他几位军团长那就是尊重的意思,三位军团长都是一个级别的,人家相信你把军队交给你指挥,但是你只是名义上的指挥,在官位上三人并没有谁比谁高的存在,所以巴姆斯也要尊重其他两位军团长的意见,且不可自己就直接做主了。

这叫人家给你脸了,自己可不能不懂规矩。

“巴姆斯,怎么了?”后面一个插着长长羽毛的头盔的汉子,骑着马快速的跑了过来问道。

“怎么停止前进了?”又是一个穿着银色锁子甲的壮汉,手里提着一把锤子骑着马的跑了过来。

“前面发现敌军,请两位军团长过来,就是想问问哪位军团长愿意打这第一战?”巴姆斯很是认真的问道。

这.......

两位军团长顿时就陷入了权衡利弊之中。

前面发现了敌军,为什么人家要把打头阵的这个机会让出来呢,巴姆斯的第四军团为什么不上?

身为军团长考虑事情自然就不同于一般的小兵了,那需要考虑的事情多了,心思自然也就变得复杂。

前面的明军他们是第一次面对,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那么贸然的上去谁知道巴姆斯是不是打着让我们军团上去试探,然后他再上去占便宜啊。

看着默不作声的两位军团长,巴姆斯笑了一下,他就知道回事这种情况。

“按着探马的回报,前面的明军应该不超过五千人。”巴姆斯接着把具体的情况给说了出来。

不到五千人!

这个情报很是重要啊,那两个军团长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

他们两个军团哪个不是万人以上的兵力,区区五千明军还算是回事吗。

所以这第一炮舍我其谁啊。

“我们第五军团上!两位军团长这试探明军的艰难任务就交给我吧!”羽毛头盔的军团长一副我要做出大牺牲的模样说道。

“哼!我们七军团也要上!凭什么什么好事都得让给你们第五军团。”锁子甲的军团长冷哼一声不满的说道。

“那不如我们一起上。”巴姆斯提议道。

他的意思就是这样,三个一起上,这样谁也别说谁,功劳谁大就看自己的本事了。

“那好就着办!”

两位军团长都满意了。

如此巴姆斯也就不用得罪谁。

“敌军距我一千米!”明军阵地上一声播报传出。

黄得功抓起了重机枪的握把准备作战。

蹲在他旁边的原机枪手那真的是满脸的幽怨,这可是他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