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狠毒(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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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瓦知道的东西,似乎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多得多。以前的时候,唐朝只是觉得义父只关心自己的感情之事,对世上其他的事情绝无萦怀,可是现在,唐朝知道了舍瓦的能耐。
像是舍瓦这种化境极深境界的高手,武功早已经收发由心,其实厉害非凡,对于人世之中其他的事情,也是触类旁通,只要稍微一想,已经可以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
狼正轩的心中也是暗暗吃惊:想不到舍瓦虽然高高在上做新唐朝的国师,可是他倒是对政治知道得很清楚,可惜一心只萦回在和谢小意的感情事上,否则的话,此人绝对是一个可怕的对手。
一想到这里的时候,狼正轩的雄心顿灭:唐朝的武功心智,当世之间已经是难有抗手,想不到他的手下还有像是舍瓦这种厉害非凡的人物,自己就算有异志,也是绝无可能成功。想想李格桑绝世高手,本来可以和唐朝和睦相处,取得大片的天下,可是因为想要对付唐朝,最终落得个身死亡国的下场。
其实,李格桑是将南诏的帝位名正言顺的传给了唐朝,可是在狼正轩看来,当时的李格桑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保全家族的性命,身死国灭乃是正确的看法。
难道冥冥之中,这个叫唐朝的年轻人,就是真命天子,就是将来真的要正位九五,君临天下的绝世君主,和秦皇汉武一般厉害无比的人物?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自己做他手下的镇南王爷,倒是正如他当时的说法,一样可以名垂青史,光宗耀祖。
…………
安禄山大本营,黄金帅帐。
一个人睁大了圆环一样的眼睛看着下面大气也不敢出的一干将领,似乎要将他们生吞活剥了一般。
每一个将领都是跪着的,跪着的时候身上还在发抖,连武功高强,智谋厉害的史思明、蔡希德、安守忠这些人,也是一样的瑟瑟发抖。
每一个人都很清楚,此时一旦再有任何的触怒了安禄山,这个大燕国的“皇帝”,就是身首异处的下场。
对,就是身首异处,绝没有其他的下场。
安禄山喜欢这种血淋淋的感觉,而且他一向喜欢亲自动手。
他手中的日月金刀天下闻名,虽然是黄金涂抹了刀身,其实使用的是海底的九幽玄铁,锋利无比,足可以比拟得了李隆基手中的倚天宝剑以及世上最锋利的武器。
再加上安禄山化境中期层次的武功,世上真的难有人可以在他的面前不死。
以前的史思明倒是不用担心自己的性命,可是现在,单单就武功而言,玄铁重剑被唐朝夺取了之后的安禄山,绝对可能无可抵挡的死在安禄山的刀下。
这是两柄魔刀,因为掌握在魔鬼一般的人手中,这两柄刀上有无数冤魂缠绕,日夜不息。
“混账!帖牙儿,朕第一个看见你逃走,哼,郭子仪有那么厉害吗?”
帖牙儿听到安禄山叫自己的名字,忽然之间白眼一翻,吓得昏死了过去。
他知道,安禄山既然在这种时候叫出自己的名字,那自己的性命就注定了被日月金刀砍下,尸体还会拿出去喂狗,凄惨无比。
“去死!你连回答朕话的勇气都没有,怪不得这么怕死!”
啪嗒一声,安禄山手中的金刀上血流如注,头颅翻滚,帖牙儿死在当地,一滴滴的鲜血汇聚成小溪,滴答滴答的流过史思明的眼前。
“陛下,是微臣指挥不力,帖牙儿是我的属下,请陛下……陛下杀了我?”
哗啦一声,安禄山手中的金刀入鞘,神色忽然缓和下来:“思明,朕说了,第一个被朕看到临阵逃走的人该死,你不必担心朕会杀你,胜败兵家之常事,朕赦免你啦!”
“谢陛下不杀之恩。”史思明颤抖着跪下,咚咚有声,感激无比。
确实如此。在这一刻,至少在这一刻,史思明知道,安禄山并没有他外表所表露出来的那样粗鲁,他杀人,也许只是在显示自己的军威。
“庞有几,你是我看到临阵退缩的第二个人,临死之前还有什么可说的吗?”
安禄山没有等到史思明磕头结束,看向了安守忠军中的一位裨将。
“残忍匹夫,安禄山,你就不是个东西,你是一只胡狗,你老娘和一万个烂人杂-交生出了你,背信弃义,残忍刻薄,我知道你为什么杀我,是因为……因为我不愿意将我的小女儿交给你做妃,所以你一定要杀我,然后掳走我女儿。这是你的恶毒本性,你……”
但是庞有几的话还没有骂完,安禄山的金刀已经砍掉了他的脑袋。
此时的庞有几,慷慨激昂,可是他全身都在戒备中,他自然知道自己面临的命运,可是有了刚才帖牙儿的前车之鉴,他索性不投降,不求饶,务求在临死前逞一个口舌之利,他已经想好了必须力战而死,在安禄山的大军营帐中,在无数虎视眈眈的高手面前,即使安禄山不亲自动手,可以杀死自己的人,多的是,可是他就是不愿意束手就擒,闭目待死。
可是他完全想不到的就是,这些念头仅仅在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