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决战高仙芝(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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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在安西训练兵马,渐渐满意,忽然接到朝廷急报。
打开一看,却是杨国忠的亲笔信,用官文的形势投到安西,书中再三提及结拜之情,然后话锋一转,却是请唐朝到剑南做节度使,言辞甚为急迫。唐朝有细作在长安,自然对朝廷局势洞若观火,知道杨国忠推荐的鲜于仲通在剑南刚刚被狼正轩打败,日子难过,因此才想借助自己的兵力压制南诏,平息朝中对他的猜疑,说他用人惟亲。
心想,要是我到剑南,就中取事,夺取了四川、云南、贵州自不在话下,但李隆基知道我是南诏的驸马,要是派我去对付南诏,恐怕会怀疑于我,虽然我已经娶了新灵公主,释了他心中的怀疑,但是,毕竟有很大的嫌疑,且假意推辞。
唐朝当下修书回复,将以上情况说明,说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替兄长分忧云云相告。
果然,三日之后,信使将杨国忠的回书带到,火急的要他准备好到剑南就任节度使的事情,说他以右相的身份,保唐朝绝不会受到攻击。
唐朝大喜,想到距离安史之乱爆发的时间已经近在咫尺,当即回书一封,但只答应担任剑南兵马副使之职,开始准备一切事情,准备出征。
果然,十五日之后,朝廷的诏书下来,命令高仙芝再掌安西都护帅印,派唐朝带麾下精兵三万援救鲜于仲通,就按唐朝所请,封为剑南节度副使,外加无数粮草兵器,补给充足。
唐朝接到诏书,刻日起行,刀枪映日,人强马壮,个个在这翰海沙漠中磨练得无比的精锐。
经过雁门关的时候,想到曾经借五千兵给自己的张守经,感激丛生,立即派人到他被贬的地方,将他招入军中,授予将军之职。他现在是皇上宠幸的大帅,招几个人进入军中,那可是简单之极的事,向朝廷写一道表,也就什么都没事了。
唐朝手中金银充足,自是多多购买军器粮草,当成随军辎重,他可是知道,剑南形势复杂,要想在战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有足够的补给。
也就在雁门关,唐朝遇上了前来交接关防的高仙芝,于是,产生了震惊武林的一战。
交接之前,两人都面带笑容,但交接之后,唐朝的脸色沉了下来:“高大帅,你我的恩怨,今日是该了结的时候了,今日不要外人相助,只是你我,要是大帅你胜了我,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要是你败了,可要听凭我处置?”
高仙芝淡淡一笑:“要是平手呢?”
唐朝心中豪气顿起:“要是你能接住我五百招,就算平手,过去的恩怨,一笔勾销!”
高仙芝脸上现出奇怪的表情,看着唐朝,良久之后才道:“唐大帅,我虽有错,但你窜起太快,不得不让我忌惮,因此屠杀契丹,给你惹下祸根,但你英明神武,一一削平大乱,也可说是本帅造就了你,你现在的武功,已经使得皮肤光洁如玉,眼神内敛,达到化境,但年轻人,本帅纵横天下数十年,岂惧你区区一化境高手,何必以五百招羞辱老夫,分生死就是,请!”
这几句话,充满了强烈的战意,顿时使唐朝对他刮目相看。
但唐朝随即一笑,心想,此人自持功力深厚,又修炼到了化境,所以觉得武功还在我之上,想不到我经脉异于常人,进入化境之后,这一两年以来,功力突飞猛进,已非吴下阿蒙,也不说破,冷冷道:“请!”
雁门关,峰顶之上,一片广阔之地,正是校场,现在四周井井有条的围着无数的兵马,所有的人都看着场中的两个人,这两个曾经威震西域的大人物,进行的一场生死较量。
寒风凌厉,现在正是冬天未尽之时,皑皑白雪上,两个人的脚印淡如飞鸿之印,很显然,一旦这两人施轻功的时候,必定是轻功的最高境界——踏雪无痕。
两人木立在寒风中,任寒风吹拂,眼神绝没有一丝的波动,因为,谁的眼中出现了波动,就是敌人发动致命攻击的时候。
先机,先机。
像这样的高手之间的搏斗,一旦被人占了先机,就有可能一直被人暴风骤雨般的招式给直接击败,甚至击杀。
动,晃动!
唐朝的手有一丝的晃动,因为报仇的心态使他有种急迫的出手感觉。
但全无破绽,高仙芝的身形如枯松一样屹立在冷风中,眼神如刀,有一种轻蔑的意味,他镇定得很,像他这种经历过无数战争的人,心中自有一种深沉的自信,他知道,唐朝现在的武功已经不弱于自己,能决定成败的,也许在毫厘之间。
唐朝终于出手,一出手的时候,用的是腿——霍山神腿!
这腿法自没有在霍伤手中使出来时那样威力十足,但借鉴了他的神髓,使出的时候,也有很强的霸气,一刹那之间,将三丈方圆之地踢得烟尘滚滚,碎屑纷飞之中,高仙芝终于动了。
他不得不动。
他实在想不到,为什么唐朝的腿一出,居然可以化成满天残影。
这腿上的力道,有一种深沉的威迫感,他不退!
砰!
一声巨响之后,唐朝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