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萧萧,马蹄得得。京畿内宽敞平坦的驰道之上,一队人马正不紧不慢地,向着白玉京方向奔行。道路两旁,俨然片片金黄,全是结着沉甸甸稻穗的稻子,一眼望不到尽头。

广阔田地当中,农夫们错落分布,正弯着腰挥舞镰刀进行收割。每个人的眉宇之间,都洋溢着一派因为丰收所带来的满足感,以及对于未来幸福生活的憧憬。

似乎被这股快乐的心情所感染了一样,位于队列正中处,安坐于马车之内,透过车窗向外张望的凌雨诗,其眉宇之间,也不自觉地随之挂起了笑容。

一阵略显急骤的马蹄声,由后方赶上。那是一匹体态匀称,四肢修长,非常优秀的骏马。可是现如今,这匹骏马却浑身大汗,不住打着响鼻,显得气喘吁吁的模样。

并非这匹骏马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看不中用。实在是负担太沉重了。因为坐在马背之上的乘客,乃是一名体重至少有常人三倍的大胖子。但也千万莫要小看他,因为,他很可能就是普天之下,最有钱的一名胖子了。

众所周知,“富贵神仙”乐清平,号称天下第一有钱人。他名下的“万金商会”规模之大,可谓生老病死,衣食住行,几乎无所不包。而且每一门生意,都在该行业中名列前茅。

乐清平只有一个独生子,就是此刻骑着马匹,和马车并行的这名胖子,乐四海乐大少。当年,他曾经在“海上销金窟”的事件中,和程立打过交道。双方也算是出生入死,共历患难了一回。所以就此建立了交情。

正是借助万金商会的帮衬,所以辽东自在山庄,才能在短时间内迅速崛起,成为辽东一霸。

这之后,程立在杭州对付江南霹雳堂雷家的时候,也和万金商会有所合作。能够彻底扳倒雷家,应该说万金商会出力不浅。双方的感情,也因此得以更进一步了。而若非如此,乐大少现在也根本没资格,和凌雨诗一起赶路,准备进入白玉京。

乐大少这个人,货真价实是名富二代。但在乐大少身上,却并没有多少一般富二代的纨绔习气。身为万金商会少主,他本来绝对可以再多弄来一辆马车,舒舒服服地坐在里面赶路。

但乐大少偏偏就只准备了一辆马车,并且把这辆马车让给凌雨诗乘坐,自己却在外面骑马跟随。一路旅程下来,乐大少不但浑身风尘仆仆,甚至连本来白白净净的面皮,也黑了几分。

乐大少不以为然。随手从怀里掏出块手帕,在脸上擦了两把油汗。乐呵呵道:“凌夫人,快到了。刚才路边的界碑指示,这里距离白玉京,只剩下不足三里啦。大概晌午之前,在下便能把夫人送到龙城公面前啦。”

凌雨诗微微一笑,柔声道:“这一路上,可多谢乐大少了。要不是乐大少沿路打点,这么千里迢迢的,妾身一个妇道人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走呢。等到入京之后,妾身定会向夫君禀明一切,重重酬谢乐大少。”

乐大少欢喜得满面红光,精神焕发。眼睛被脸上的肉挤得变成了两条细缝,几乎都找不到了,他连声道:“应该的,都是在下本分该做的。区区小事,何必告诉国公爷呢?哈哈~”

凌雨诗一笑,也没把这番客套话放在心里。需知道,若非要和程立联络感情打好关系,他堂堂一个万金商会的少东家,又何必那么辛苦,特地从杭州跑到辽东,然后千里迢迢地,一路护送自己前往白玉京呢?

当然,有些事情,自己心里明白就行了,没必要拿出来说破的。当下凌雨诗更不多话,只是向乐大少温柔地点点头,然后便放下车窗窗帘,重新坐回去了。

三里路程,若是快马奔驰的话,甚至用不了小半个时辰。但凌雨诗这次入京,乃是听从了程立的主意,打算把重心从辽东转移到白玉京这边来。

所以辽东自在山庄那边的产业,只留下一些商铺和田地之类的不动产。至于其余财产,则装满了十八只大箱子,跟着凌雨诗一起,千里迢迢入京而来。

这些金银浮财,运输时十分沉重累赘。所以尽管距离白玉京已经只剩下三里路了。但车队行走的速度,也始终快不起来。

对于这慢悠悠的速度,众人虽感无奈,却也早都习惯。更何况,即使速度慢一点,但这里毕竟已经属于京畿,是天下脚下的首善之地。行走在这里的道路上,再不怕会有贼人突然冲出来劫道。相比进入京畿之前的那些日子,可绝对要安全太多,舒服太多了。故此哪怕再慢,车队众人,也无有怨言。

可是从离开自在山庄开始,一直到进入京畿为止。车队沿路之上,少说也经历了四、五十伙劫道的贼人。可以说,就是一路血战过来的。

其实在一般情况下,车队长途行走,又带了那么多财货,应该请镖局帮忙护送才对。这些镖局通常都和绿林道上的好汉们有交情,会定期送上礼物,以换取镖车能平安过路。

可是从辽东到白玉京,这段路程合计足足有一千余里。这样漫长的路线,当今世上并没有任何一家镖局,能够完全镇得住。所以即使想要找镖局护送,也没有镖局肯接镖。不得已之下,乐大少和凌雨诗,唯有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