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旻领着莫斯雷马萨一路西行。

长安至洛阳的官道,广阔平坦,笔直而前,一望无际。

现在是正月十七,是春节的最后一日。

官道上的行人极少,以往成群结队的贩夫走卒,都选择在这喜庆的日子里陪伴家人。

莫斯雷马萨离开阿拉伯已经有半年余了,对于家乡的情况,甚是怀念。

阿拉伯横跨亚欧非大陆,却并没有华夏这样整齐有序的官道,他们那边多是一望无际草原或者黄土细沙的戈壁荒漠乃至丛林,而且人大多沿海而居,因故航海特别发达。

莫斯雷马萨平常多居住在远离居民,位于草原或者戈壁的军营里。

在草原上尽情的跑马,在戈壁上赛骆驼是他日常最喜欢的事情。

如今见官道整齐平坦,行人又少,来了兴致,道:“裴国公,这男儿大丈夫,应当扬鞭纵马,横行天下!却不知你骑术如何?”

裴旻听了翻译,闻言一怔,明白了他的意思,笑道:“想比一比?”

“自然!”莫斯雷马萨道:“我承认剑术不如你,可是骑术,在阿拉伯,找不出几人能够胜我的!”

裴旻笑道:“那就以两炷香为期限,沿着这官道一路而去,看谁跑的更快更远!”

莫斯雷马萨来大唐多日,也知道唐人喜欢用烧香的时间来计数,一炷香是两刻钟,两炷香亦是半个时辰。

莫斯雷马萨眼前一亮道:“这个比试有意思!一口气跑半个时辰,不只考验骑术,还考验骑手对于坐骑的了解,对于它体力的分配。有趣,真有趣!好,就两炷香!”

裴旻心底暗笑,他真没想那么多,只是想赢而已。

接着他强调道:“这里毕竟是官道,难免会有往来的行人。身为骑手,若是避不开行人,惊扰了行人,亦是输。”

“可以!”莫斯雷马萨燃起了熊熊战意!

两人并排而立,翻译官成了发令员,在他的一声令下,裴旻、莫斯雷马萨一同策马飞驰。

裴旻、莫斯雷马萨两人反应一致,骑术皆是不俗。

但差距很明显,一开始裴旻就落于下风,只是起步就输了一个马头。

并非是骑术不如,而是马匹的差异。

西方出好马,这是古来不变的铁律。

昔年汉武帝为了提升汉朝骑兵的质量,甚至不惜发动战争,从西域掠夺来优秀的马种培育成擅于作战的河曲马,以见一斑。

千年来河曲马一直都是华夏骑兵的首选坐骑,仅以此而言,汉武帝兵伐西域,堪称功在千秋。

不过河曲马终究属于杂交品种,与阿拉伯那边的马相比起来,始终是要逊色许多。

莫斯雷马萨的坐骑是阿哈尔捷金马,作为后世最出名的三纯种马之一,阿哈尔捷金马还有一个耳熟能详的称呼汗血马,产于土库曼斯坦科佩特山脉和卡拉库姆沙漠间的阿哈尔绿洲的神驹,现在归于阿拉伯的统制。

汗血马最大的特点就是快,爆发力强,自古就有“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一说。

后世人有过测算,汗血宝马在平地上跑一千米仅需一分钟。

这还是现代的数字,古代环境恶劣,真正的野马良驹不是在马圈里长大的,而是跟草原上的狮子饿狼豺狼为伍,能力更是出众。

只是一提脚,高下立判。

短短十个呼吸,莫斯雷马萨已经超过了裴旻一个马身。

裴旻毫不着急,依旧不疾不徐的骑着小栗毛跑着。

不过短短的一刻钟,莫斯雷马萨已经领先五十余步了。

向后一看,裴旻仅是一个小点点,莫斯雷马萨得意的大笑,终于赢了一筹。尽管他知道,这并非真是他骑术过人。

但是马好,又岂能怨他?

想着还有三刻钟,莫斯雷马萨也刻意控制了速度。

汗血马以速度爆发力见长,并不意味着耐力不够,与一般马种相比起来,汗血马的耐力还是相当不俗的。

又过了一刻钟,莫斯雷马萨心道:“应该没影了吧?”

他往后一看,眼珠子不由得一瞪,不知不觉裴旻竟然逼近三十步之内了!

什么情况?

莫斯雷马萨情不自禁的加快了速度,直到拉至五十步外,方才志得意满的维持均数前进。

不及半刻钟,莫斯雷马萨再次回望了一眼,握着缰绳的手,忍不住一抖:裴旻居然逼近二十步了!

他想要加速!

却听得身后的马蹄声越来越近,裴旻竟然跟着他一并加速,而且速度比他更快。

跑了大半时辰的汗血马,固然不至于体力不支,但想要维持因由的爆发力冲刺力,却也做不到了……

渐渐地渐渐地!

裴旻已经跟莫斯雷马萨齐头并进了。

裴旻笑道:“男人要的不是快,持久才是关键!”

只可惜莫斯雷马萨听不懂裴旻的话,这个逼并没有装成功。

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