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夏有点不爽:

“拉塞德尔夫先生,我们发明药物,全部的研发资金都是我们自筹的,所以我们理应享受专利带来的高回报,我想这也是国际通用的游戏规则不是吗?”

“不不不,年轻人,这是你们的专利,这是你们的贡献,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我跟你讨论的,不是你们能不能享受专利福利,这是你们应得的。

我的意思是,希望你们能开放专利,让更多人能用到这几只药物,为人类的健康做出应有的贡献,所以我才私底下来跟你商量。”

拉塞德尔夫这时候已经严肃起来了,认真地说道。

陈淑琴有点担心地看着陈夏,这个大侄子是爆脾气,她有点担心他会乱来。

陈夏深吸了一口气说道:“如果我拒绝呢?”

拉塞德尔夫耸耸肩,不过语气很平和地说道:

“希望你听说过专利强制许可相关法律规定,或许你可以找一些法律专家咨询一下,噢,最好不要你们华国的律师,可能他们不懂。”

陈夏重生前也是医生,对于这个“专利强制许可”怎么会不懂呢。

强制许可,是指专利行政部门(各国知识产权局)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强制许可的诸多条件中,有这么一条: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各国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注意,“公共利益”就是一个筐,什么都是可以往里面装的。

陈夏明白这一点,所以才觉得棘手了,拉塞德尔夫的话已经说得很明白了,这专利授得授,不授也得授。

而且为了照顾到四季集团的面子,老头还特意在私底下先透露了自己的底牌,这要是在全体会议上将这个问题摊开来,那就难看了。

如果再提交世卫组织会议讨论,结果根本不用想,哪个国家不想得到这些新型抗生素的专利?还是免费的,有世卫组织帮忙背书的。

陈夏可以拒绝国际器官移植协会转让专利的要求,但却很难拒绝世卫组织

因为拒绝了世卫组织,这就几乎就是得罪了全球所有国家的卫生部门。

而且拉塞德尔夫也没有吓唬人,这种药物被强制专利许可,在国际上是有先例的

比如当年“奥司他韦”,

专利所属公司罗氏制药一直拒绝专利授权,只想着自己趁流感最肆虐的时候赚大钱,

结果好了,各国纷纷向世卫组织提交了“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申请。

世卫组织最后发了一个决议,赞同专利强制许可,但具体实施则有各国自己决定,这相当于就是为各国免费仿制扫清了法律上的障碍。

后来罗氏公司见势不妙,不得不妥协,开放专利授权给各国,当然专利费还是要收的,但主动权已经不在他们手上,专利费又能收多少?

别人恨不得你继续拒绝,好白用你的专利,一分钱都不出。

当初欧洲发生流感时,南瓜藤公司及时向各国药企开放了专利授权,没有想着垄断,陈夏也是吸取了前世罗氏制药的教训。

还有一个最著名的例子,那就是印度,为啥《我不是药神》里的男主角要去印度买药。

这些药物是印度人发明的?

不是,这些药物的专利权是属于发达国家的那些医药巨头们,

但是印度政府以“专利药未满足公众需求、价格不合理、未在印度领土范围内使用”这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开了抗肿瘤药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先河。

开始批准的是2只药,后来尝到了甜头,数量在慢慢增加,最终使印度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仿制药生产国。

印度于是就成为了全球癌症患者的天堂,同时,也是各国医药巨头们咬牙切齿的卑鄙国家。

站在药企的角度来讲,“专利强制许可”这分明就是耍流氓行为。

我花了大量的金钱和时间,研究发明了一只药,当然是希望这只药能为公司带来巨大的利润,得到回报的。

所以我能生产,我就自己生产再高价卖给你。我不能生产,你也得付高额的专利费。

但站在各国卫生主管部门的角度来讲,他们的职责是首先要保护本国公民的“健康权”。

明知道你有这么一只好药,你却因为专利壁垒不允许病人使用,你这是什么行为?万恶的资本家?

那我就甩开你,利用行政命令扫除法律障碍,仿制你的药物,再以极低的价格卖给本国公民。

谁对谁错?

估计完全可以成为大专辩论赛的题目,吵上个三天三夜。

陈淑琴怕陈夏一时头脑发热,说出得罪人的话来,赶紧转移话题道:

“拉塞德尔夫,如果我们同意专利授权,是世卫组织的指定药企,还是由我们自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