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赔本货,不过这是后话。

第二个导演是王晶

后世人称“烂片之王”,但其实这有点冤枉他了,他拍的片子多,烂片不少,但经典电影也不少。

比如九品芝麻官、倚天屠龙记之魔教教主、天下第一、赌侠、赌神、鹿鼎记等等

说出来,70后,80后,有几个人没看过?

其他导演就算了,王家卫和许鞍华拍文艺片是高手,但拍商业片绝对是赔钱货。

陈夏对文艺片没兴趣,商业公司当然要动作商业片,一个导演不能赚钱,那就只能滚蛋。

另外吴宇森之类的导演,骨子里看不起内地人,陈夏当然也看不起他,

而且他能力也就那样,在好莱坞拍的《风语者》全球票房仅有7700万,米高梅公司险些被这部电影彻底拖垮!

陈夏可不敢这种神经质导演合作。

陈夏拉拢徐克和王晶的办法也很简单,这两人都有自己的电影工作室,相当于是小型电影公司。

那么双方合作拍片嘛。

重点来了,利润怎么分配的问题。

按香江电影的规矩,公司要拿走大头,大约占7-8成,工作室拿小头,不超过2-3成。

如果是狠一点的老板,比如鼎盛时期的嘉和、邵氏、新艺成等,都要拿利润的8成,甚至9成。

陈夏制度的政策非常简单,除电影成本、演员片约、院线提成、宣发费用以后,剩下的利润,嘉和电影与导演工作室五五分成,一人一半。

并且陈夏也做出承诺,只要跟嘉和合作的导演和工作室,

电影在嘉和院线上映,会在电影下画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账目,绝不拖欠。

而按以往的潜规则,院线拖欠你个半年十个月非常平常,有些尾款甚至直接找借口不给了,非常坑爹。

这政策一出,全港影视圈震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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