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隔神指(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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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隆多出手又快,自是不及。
其余的将领,武功都在隆多之下,自然拦阻不及。
“放肆!”唐朝忽然抓住了他的匕首。
也不知道怎样的一拿一扭,隆多手上已经只剩空手。
众将眼神一花,唐朝已经出手,夺刀,随即坐回了椅中,似乎动也没有动过,全部的动作一气呵成。
武功较低的人,根本不知道唐朝居然出过手,还救了隆多一命。
“大帅,您为什么不让我死,我实在是罪该万死?”隆多跪下。
“死有重于泰山,有轻于鸿毛,你为一时意气而死,死有如鸿毛,不过是你心胸狭窄的自了汉罢了,你有大功于国家,失手被人所擒,虽然莽撞了点,但击得狼正轩不敢再追击我军,也是大功劳一件,本帅既已饶你性命,你就该好自珍重,但你我情义虽重,却不能乱了公理,驱逐出去!”
隆多还想争辩,忽然之间只觉得喉头一麻,下颌“颊车穴”上一阵刺痛,再也说不出话,随即身上一麻,胸口膳中穴受制,就此动弹不得。
舍瓦等将领更是惊心——隔空指!
舍瓦心中见到这一指,终于彻底的折服,他本以为,唐朝的武功大进,胜他自是由余,但要杀自己,却是难能,但是现在,他知道,要是唐朝以这样的武功来对付自己,自己未必能够接得下,逃命也非常困难。
千百年来,无数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功夫,居然给他练成了。
一般的隔空发劲,比如掌力扑灭烛火,很多武林中的一流高手都可以随手拈来,而且有的练“隔山打牛”,一拳击出,虽然不中敌人的身体,拳风却能伤人皮肉。
但要练到唐朝这样,随手出指,可以隔空点了人的穴道,却非要有绝高的内力不可,哦,不仅仅是内力要旷古铄今,而且悟性要好到发颠,不然的话,气功靠的就是对内力的掌控,一旦不小心,就会内力反噬,走火入魔而死非常容易。
但现在竟给他练成了,又怎么不使舍瓦这样的高手也生出无力的感觉来。
他甚至怀疑,是有神仙在暗中相助唐朝,不然的话,他小小年纪,整日军务倥偬,又哪里来的时间修炼,再说了,像隔神指这样的武功,非要有绝高的内力才行,但他仅仅数年的练武功力,却又怎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内力爆增?
这个时候,帐下军士已经将隆多抬了出去。
众将凛然,以隆多是唐朝手下爱将,他都险些杀了,更不用说其余人了。
唐朝刚才情急之时以隔神指救了隆多一鸣,但也因此暴露了自己的底牌,有些懊悔,又有些欢喜。他懊悔的是没能预料到隆多会自杀,以至于自己为了保全他的性命使出了压箱底的功夫,喜的是自己的功夫居然进步这样快,已经将经脉穴道完全打通,只要按照师傅孙思邈的法子,不断修补体内的伤痕,就能够达到化境的颠峰,尝一下陆地真仙的感觉。
要知道,他现在所习的内功,都是极端高明的法门,再加上他得天独厚的粗大经脉,竟然使得他的内力再一次的大进,再加上他体内本身拥有了孙思邈数十年的功力,这一能自己运聚内力,竟像是百川归海,培养出庞大无比的气息。
换句话说,他修炼一天,抵得上别人修炼一个月获得的内力,因此,虽然只是三四年的修炼,但却有了一般高手七八十年的功力。
不然的话,隔空指这样完全依靠内力的功夫,他是不能练成的。
世间无数的高手,都知道无刀胜有刀,无剑胜有剑的道理,但是真正的对敌,却是都用刀用剑,更有的不择手段寻找宝刀宝剑,就是因为人力有时而穷,想要拥有唐朝这样罕见的内力,除了聪明,还要机缘,外加勤奋,三者缺一不可。
肉体的结构,充满了神秘,要是肉身拥有绝大的内力,像唐朝这样能够隔空点人穴道,那身体必须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
就像现在的唐朝,全身肌肤如处子,眼神充足,举首投足之间有惊人的速度,甚至一拳挥出,能产生音爆。
别人不知道,但唐朝知道,自己现在就是隔空一拳全力击出,可以使一丈开外的墙壁击穿,而不必拳头真的接触到墙壁。
唐朝随即不再多想,看着业已被抬走的隆多,喃喃的道:“臭小子,你不知道我这样对你另有用意,不过,这样一来,所有人倒是相信了一点,就是隆多已经被我惩罚,这样的话,我就有可能使安禄山相信我!”
他心中清楚,自己帐下这三百名将官,肯定有朝中和安禄山等人的眼线,他这样做,就是做给这些人看的。
任何一只军队,不可能完全杜绝奸细,他深知这一点。
然后,唐朝微笑起来,因为,他接到了狼正轩的战书!
手下军士还远在数丈之外,他已经看到封皮那触目的“挑战书”三个大字,他知道这书是狼正轩派人送来的。
“果然是个人物,而且是一个极有风度的男人,就凭这一点,可以带十万大军!”这就是唐朝对狼正轩的评语。
将一个人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