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击杀了一名东虏的旗主之后,周遭大部分明军官兵以及厂卫都欢心不已,高呼万岁,完全沉浸在巨大的喜悦之中。

在他们眼里,除了虏酋皇太鸡以及一堆王爷之外,最有价值的猎物便是旗主了,哪怕打上三天三夜,能有如此斩获也是非常值得的。

不过还有一小撮人,并未太过激动,而是冷眼旁观了片刻,便尾随败退的狗鞑子掩杀了过去,这是乙邦才带着的特种部队。

适才他可是观战了许久,一直盯着王世选和另外一个猎物,只是战场太过混乱,加之猎物周围亲兵不少,苦于没有下手的机会,只能耐心等待。

等王世选当场毙命,听说一个叫布延的梅勒章京跑了,乙邦才这才带着自己的特种部队追了上去,那个叫做“布延”的应该是自己觊觎许久的猎物了。

一只梅勒章京可是五万两起步,就算仅能得到一个起步价,那也决计不低了,不会让后下的弟兄们白忙活一场。

为了让特种部队“梅开二度”,在活捉孟乔芳之后,乙邦才还花了大价钱,为手下们补充了弹药。

现等辎重送到前线是来不及的,乙邦才便采取了较为灵活的方式,也就是向周遭的兄弟部队购买弹药。

斥资两千两银子买了一百颗手榴弹,单价二十两银子一颗,算得上是天价手榴弹了,不过他还是花得起这笔钱的。

特种部队的作战小队仅为排级单位,一个队长加下面三个作战班组,总计二十五人,每人能匀到四颗,加上之前剩下的手榴弹,应该够用了。

在近战时,尤其是敌情不明的状况下,先发制人要比后发制人好得多,甭管咋样,先扔过去几颗手榴弹,来个“投弹问路”。

炸到狗鞑子就算捡着了,没炸着也无伤大雅,起码能够确保战士们不会遭到狗鞑子的暗算。

“啪!”

特种兵见到有后背对着自己的狗鞑子便可立刻开火,打死一个算一个,哪怕最后不能领到银子,也能杀敌解气,顺便连连枪法。

每人都还剩下至少五十发子弹,追杀队长吩咐的那个猎物当时不成问题,即使抓不到那条大鱼,摸点小虾米也是可以的。

“都加小心!是八旗真鞑子!”

乙邦才大略地检查了一下刚刚被打死的这具尸体,发现此人虽然身披灰色甲衣,掰开嘴巴,牙齿却是一副真鞑子的模样。

想起俘虏言及虏酋皇太鸡又新增了两旗人马,叫“两灰旗”,想来当是如此,被击毙的这厮准是此部之贼。

在此地作战的汉军正红旗已然被重创,旗主王世选毙命,而负责监督该部作战的八旗将领必然是前面撒腿开跑的那个。

通过之前的交手,乙邦才麾下的特种兵已经没有所谓的“恐鞑症”了,只要用好了这一长一短两支转轮枪,再加上好几颗手榴弹。

即便遇到了真鞑子,也能以一敌好几个,他们这二十来人互相配合,协同作战,至少能对付不下一百只真鞑子。

“队长放心!咱杀的就是真鞑子!”

“切莫轻敌!继续追击!”

听到下属的回复,乙邦才急忙予以喝阻,在随时都可能生变的战场上,这种屁话最好少说为妙,生得因此而分神,丢了性命就太不划算了。

“啪啪啪……”

近战让连发枪的优势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射速比狗鞑子的弓箭还快,而且杀伤力并不逊于重箭。

这玩意开火并不需要多大力气,不像弓箭,张弓搭箭乃至瞄准离弦,整个过程都需要手臂力量。

身披重甲的特种兵也不怕被箭矢射中,尤其是躯干部分,几乎就是一块极厚的盾牌,狗鞑子的箭头射到上面,就跟打铁差不多。

兴许还不如打铁,最多能插在上面,深入铁甲约半寸。看着像是得手,其实中箭的特种兵并无大碍,反而会趁着狗鞑子放松下来的那一刻连发数枪。

就是这样,在追击那条大鱼的过程中,相继击毙了不下三十只狗鞑子,其中身披灰色甲衣的真鞑子约有十一二个。

乙邦才由此而判断那个叫做“布延”的梅勒章京就在前方不远处,为了五万两银子,怎么也要在天黑之前,将其带回本阵,死活不论。

“启禀主子!前方有狗蛮子拦路,周遭人数不下百人,还附有数辆铁甲战车!”

“我八旗健儿怕甚?今番只有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求生,须击溃当面之敌!我部尚有近百勇士,还有数十汉军兵士助战,都给爷冲上去!”

听到探子的报告,布延全然无惧,瞻前顾后之人必被犹豫畏惧所害,当下务必猛冲猛打,方可与北面的鄂莫克图所部汇合。

从附近传来的喊杀之声判断,鄂莫克图所部很有可能就在附近,哪怕己部再往北冲杀百余步距离,便可与其碰头。

布延本可以就近下地洞逃出城去,但他并未选择如此行事,否则同僚都在城内奋战,他却在此时独自逃生,便显得畏敌无能了。

王之纶手下的一个营前锋刚刚抵达靠近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