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黑猩猩!”弗雷德与乔治相互对视后,异口同声道,“艾伯特,你觉得呢?”

“你们的话,大概会是……喜鹊吧!”艾伯特不确定地说:“一种给人带来喜庆与欢乐的鸟。”

“那李·乔丹呢?”弗雷德问。

“嗯,我想大概是……黑猩猩吧。”艾伯特不确定地说,“据说黑猩猩是一种比较有幽默感的动物。”

弗雷德与乔治齐齐朝着李·乔丹投去一个“你看吧”的表情。

“黑猩猩跟幽默感有什么关系。”李·乔丹恼火的问,黑猩猩显然不太符合他的审美观,他更喜欢一头狮子。

“我觉得很多黑猩猩都挺幽默的。”艾伯特回忆起上辈子看到的图画,点了点头道。

“那为什么你的会是狮身鹰首兽”

“当然是他有颗聪明的脑子与勇敢的心。”乔治理所当然道,他觉得狮身鹰首兽很符合艾伯特的形象。

兽类和鸟类之王。

从某种程度上,艾伯特就是这样子。

“别急得反驳。”弗雷德笑着说,“等你成功召唤出肉身守护神,我们就能知道究竟是不是黑猩猩了。”

“见鬼,要我说,以其练习守护神咒,还不如陪艾伯特练习魔法。”李·乔丹一副大家来互相伤害的表情。

“咳咳,我觉得我们应该尝试掌握书架上的魔法。”弗雷德清了清嗓子说。

“多学点魔法总没坏处,说不定我们还能借这个机会挖掘一下自身的潜力。”乔治立刻附和道。

很快,他们就后悔了。

艾伯特基本上以每天二至三个的速度掌握魔咒,简直快惊掉了他们的下吧!

所谓的天才,竟恐怖如斯。

那些有天赋,又努力的家伙,真就是不给人留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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