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秦鱼的眼神,跟狼见到了兔子或者老鹰锁定了仓鼠一样。

他握了弓,拔出了一根箭。

”为了控制箭的杀伤范围,每人三根箭,谁离开脚下那个圈子谁就算输。”

他言词平静冷酷,也补上一句:“当然,另一种结果是,谁死了,谁就输了。“

只不过他知道他们都不会让对方死,因为会有麻烦,胜负才是最重要的。

而高手决定胜负,未必要致命。

往往毫厘之差就可以决定一切,所以~~

他的箭上弓了,秦鱼也拿了一把弓箭,都没试,她知道哪一把适合自己,拿到手后,保镖把装有三根箭矢的箭筒放在她边上。

她被瞄准的时候,右手握弓,左手往下,两根手指指尖捻住了一根箭矢的羽尾。

缓缓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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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知道的时候,脸色微微变,他知道弗里斯曼是什么样的人物,那人绝不是普通人——他亲眼见过这人把十几个国际一流特工硬悍打残。

要知道那些特工一个个的身手水准也不亚于武侠小说里面的高手,还一个个都有现代枪械相助,可愣是在小范围围杀中被他全部弄死。

也是那次,他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后来任务结束后,他也才起了退休的念头。

因为那个层次的任务已经不是他凭着一腔热血去冒险就可以完成的。

再后来他认识的秦鱼,大概也是因为这方面的认知,隐隐认为自己的雇主也是那类人。

但就算如此,对弗里斯曼的恐惧还是让他有一种违背上下级职权的冲动——劝她放弃,认输!

张宇步伐太快,往体育场跑去,不经意路过正好在附近跟世家友人聊天等下一场其他赛事的梅清霁。

咦,这人不是秦鱼的助理吗?

怎么这幅匆忙的模样。

”不会又出事了吧。“

梅清霁觉得难以置信,这秦鱼最近是上厕所没洗手吗?麻烦这么多!

今天才知道你们还介意评论区的事儿呢,我就那天心情不好看到了才回复几次,动了气,隔天就忘了,不太在意,因为写书这么多年,这种读者也不是第一次遇到,无所谓拉,我又不是人民币跟男朋友面膜,怎么可能人人喜欢,而且也不是真的超级大神无懈可击,如果真的能满足这类读者的需求,我大概早已成神了,也不会一直不上不下,人贵在知足,花可以写三万字章节的感情跟时间去讨好这么一个人,不值当,不符合利益学,我就写自己想写的,赚我的稿费教我的税,想看的继续看,不想看的可以走,如果对方真的执意纠缠,我就当是猴子派来的黑子,故意来蹭热度吸引我跟你们注意力的,不理会是最好的事,当然,如果还过度的话,我会删评论。

顺便再说一下,批评我脑洞逻辑剧情跟三观的,你们说了也没用,难道我还会听你们的话特地去改剧情写你们喜欢看的吗?

那天气完之后忽然想:最近特么幺蛾子这么多,是因为我红了吗?

勉强臭美安慰自己一下,一下子就开心了。

希望大家跟上我这超凡脱俗的佛系境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