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除非从此离群索居,再也不见任何人。否则的话,又如何能够离得开这人心险恶的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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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是好马,车也是好车。更凑巧的,是风雪终于停了。

地上的松软积雪化为坚冰,车轮在冰上滚动,疾驰如飞。程立赶着马车,沿着大路一直前行,竟在日落之前,就跑出了整整两百多里,到达了绵州城的城下。

绵州,位处南北交通要道,也是塞外皮毛人参珍珠等特产集散之地。是关外第一处热闹繁华的所在。

所以即使日落之后,绵州城也不会关闭城门,依旧任由进出。长街之上,也依旧人来人往,丝毫不见冷清。

程立原本戴着斗笠,以遮掩自己这幅俊美得过份的容颜。可是先前和百里独冠比斗的时候,斗笠已经弄坏了。

偏偏多情大档头替他们准备的这辆马车里,干粮酒水,炭炉新衣,几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一顶新斗笠。所以程立也无可奈何,只能坐在马车上,暴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招摇过市。

绵州虽然是大城,南来北往,男女老少,美的丑的,什么人都有。但像程立这样的人,却无论是谁,都从来没有见识过的。

看着这样一名,几乎俊美到人类想象极致的翩翩美少年,居然坐在车夫位置上,赶着这样一辆破旧马车。两者之间,赫然形成了极强烈的对比。无形中,更让程立显得格外引人瞩目。

所以麻烦很快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