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小千岁立枷(二更)(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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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小千岁立枷(二更)
“我…”
良臣本想说认罪,请求县尊念在他年幼份上予以轻判,可想到只要他认罪,那么这辈子便得背上罪犯的名声。
将来哪怕他二叔阔了,他魏良臣想要洗白自己混个国公侯爵的,难度都不小。并且,他这罪犯的污底也极容易遭到反二叔的那派人攻击,连累到二叔。
天启年间党争厉害,几派互斗,想要不倒,除了皇帝信任外,自身底子干净也十分重要。良臣可不想因为他这个罪犯侄儿,让二叔在东林的夹攻中处处为难。
思来想去,犹豫再三,魏良臣咬牙道:“学生不认罪!”
“不认罪?”颜良冷哼一声,“事情已然明了,证人证供俱在,你还有何狡辩的?”
“学生当时被牢中恶霸欺凌,性命危急,迫不得已自卫反击,失手伤人眼球,按律只当给付其家医药之资,不当收赎,更不应定学生罪名。”
明朝有没有正当防卫这一说,良臣不清楚,但无害人之意过失伤人,只需给付被伤之家医药之资,不需收监。
便是过失杀人,也顶多加付营葬费用,便是收监,也不过三五年。遇蒙赦宥,便可开释。若家里条件较好,给予死者家属足够赔偿,连监都不必收。
胡三只是瞎了一只眼球,人还好好活着,良臣自是从律法上找寻最利自己的一条来辩解。这还得感谢太祖洪武皇帝强制普法,历代子孙不敢不遵,才能使老魏家放了一本尘封多年的大明律。要不然,他魏良臣就是个穿越者也不顶事。
良臣着重强调的是自己无害人之意,并且强调先被狱霸欺凌,若此条被县尊采纳,那么,便意味着他仅需赔钱,不必获罪。若是县尊能够洞悉下情,说不定连赔钱都不需。
颜良听了魏良臣的辩解之词,不置可否,问赵书吏:“刑房对此有何意见?”
这让跪在那的良臣有些不解,后世看的书和电视上不都是说做官的身边都有师爷么,县官遇到不决之事或不明之事,便去询问师爷。
之所以如此,概因官员都是科举取士而来,只专精于八股,却不精刑律工法,因而各大衙门除了刑房由专业人员任职外,都配有通晓律法的师爷。
这些师爷是由主官私下募请,帮助自己处理刑名、钱粮、文牍等事,本身并无官职,但通常在衙门之中却是以主官亲信面目出现,权重各大公房之上。可以说,师爷就是主官的代言人,非亲信者不得为。
颜良身为一县之尊,遇事不问亲信师爷,反问刑房,这极易被下面小吏左右,非为官之道,故而良臣诧异,同时觉得自己太过倒霉。
若是颜良有师爷,这师爷和刑房牢中无直接利益关系,多少还能从律法公正角度出发,提醒颜良此案之中,作为凶手的魏良臣有难言之苦。
现在,事事问刑房,赵书吏能帮自己说话才怪。
良臣眉头皱在那,对赵书吏的意见一点也不乐观。
果然,赵书吏的回答干脆利落,刑房上下经过调查,可以证实魏良臣并非无心伤人,而是早有酝酿,故意伤人。同时,赵书吏肯定的告诉县尊,牢中绝无狱霸存在,此说完全是魏良臣为故意推卸罪责谎编。
“叭”的一声,颜良的惊堂木重重落下,看着魏良臣一脸厌恶:“你还有什么说的?”
“我已将事实说出,只请县尊秉公执法,莫要冤枉学生便是。”良臣知道自己是案板上的肉了,看县尊这样,他说的多,便错的多,判的也越重。
刑房那边自有判词递上,见刑房的意见是杖八十,徒辽东十年,颜良觉得有点重,他虽然不满这少年,但也不会全信了刑房。
思虑片刻,颜良改了判词,却是杖六十,徒辽东五年。
“念你年幼无知,本县已是轻判,望你好自为之。”颜良说着就要拍木退堂。
魏良臣却昂首叫道:“学生不服此判,请求上诉!”
“本县于你已是轻判,休要胡搅蛮缠!”
颜良很是生气,他都给予轻判了,这少年怎的还不知好歹。官评考绩,诉讼治案也是审核其一,若治下有越诉、上诉案件,对于颜良的吏部考评,肯定是不利的。
所谓越诉,自是越过本管衙门,往上一级递交诉状。上诉,是不服本管衙门判,往上一级递状请求重审。
不论是越诉还是上诉,都不是官员们乐意见到的。
“学生无罪,自是要上诉。”良臣不领县尊这个情,他咬定自己无罪。
颜良气极,重拍惊堂木,吩咐左右:“将犯人枷两日!”
枷两日便是给犯人戴上大枷,于衙门大门边上示众,性质和巡街游众差不多。那枷也极重,轻则三十余斤,重则百余斤,要是碰上个身体不好的戴了重枷,能叫活活枷死。
衙役们不由分说上前将良臣拖出去,取了个三十余斤重的大枷就给他套了上去,然后将他拉到衙门外。
良臣气得浑身直哆嗦,偏是咽不下这口气。
是,他伤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