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呢?”

宋喜感觉不到自己在说话,只听到熟悉又陌生的颤抖声,她在害怕,原以为自己可以承受任何一种结果,可直到现在她才明白,她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坚强,她要他们都活着。

她趴在车内,抬眼看着车外的乔治笙,许是老天可怜,也许是乔治笙看到她眼中的惊恐无助,他薄唇开启,出声回道:“他在后边儿,中了枪,我腿受伤了,背不动他,你下来,开后面一辆车,过去接他。”

宋喜愣了三秒才反应过来,乔治笙的意思是,元宝没死?

双腿发软,浑身无力,宋喜几乎是从车上掉下来的,尤其是踏在地面上的第一脚,险些跪下去。

乔治笙自己腿上中了一枪,可还是一手扣住宋喜的手臂,将她捞起来,宋喜暗自咬着口中软肉,刺痛和血腥味道让她清醒,现在不是软弱的时候。

重新站稳,宋喜顺势将乔治笙的手臂绕到自己肩头,扶着他的腰往后车走,两辆车之间隔了十几米远,乔治笙每走一步,地上都会露出一个浅浅的血脚印,宋喜却哭不出来,因为余光瞥见地上的尸体,有敌人的,也有自己人的。

她是医生,上学的时候就见惯了专供解剖用的尸体,工作后也会时常目送生命从鲜活到死亡的过程,可这是第一次,她亲眼目睹枪战,目睹惨烈,目睹爱人和朋友去拼命,自己却束手无策。

短短一段路,两人走了半天,宋喜扶着乔治笙来到副驾前,他伤的是左腿,天知道他一个屈膝加弯腰的动作会有多疼,就连宋喜都看得心里揪痛,可他愣是一声没吭,除了动作比平时慢了一点点,脸色煞白等无法控制的本能之外,他用过人的自制力将虚弱压低到极致。

宋喜替他关上车门,跑到驾驶席处,熟练地发动车子,乔治笙替她指路,她将车开下右侧林间,不过十几二十秒就到了无法前行的位置,宋喜问:“元宝呢?”

乔治笙说:“你在车上等我。”

说罢,他打开车门,右腿迈下去的时候很快,然后弯腰站起,待到左腿落地的时候,眉心微不可见的一蹙。

他才咬着牙往前走了两步,只听得身后开关车门的声音,再扭头,宋喜已经跑过来,她根本不看他,兀自钻入他手臂下面,尽可能的减少他左腿的承重量,出声道:“走吧。”

乔治笙本想说什么,却最终什么都没说。

进入树林,两人还往前走了大几十米,这边完全没有灯光,全靠宋喜手中的手机照亮,第一次瞥见尸体的时候,宋喜吓得脚步一顿,却没喊,等到第二次,她脚步都不会停了。

她要在心底感谢自己的职业,如果是正常人,哪怕是男人看见这一幕,都要被吓到腿软。

六月底的夜城,晚上也很是闷热,宋喜撑着乔治笙往前走,不知何时出了一脸的汗,可她腾不出手来擦,汗水滴在睫毛上,她眨了眨眼,让它自己掉下去。

就这样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树林里,终于前方不远处传来虚弱却熟悉的声音:“笙哥……”

宋喜浑身鸡皮疙瘩冒出来,心底回应道:元宝!

乔治笙也开了口:“是我。”

宋喜用手机电筒往前照,微弱的光亮照出树底下的男人,他靠坐在那里,曲着右腿,右手搭在膝盖上,黑色的枪管无力的垂下,原本白颜色的衬衫上,此时被一件黑色衣服紧紧地系住,可衣摆和肩头,但凡露出来的地方,全是血,他的腿也中枪了,被另外一件黑色衣服系着,不远处倒下两个敌人,皆是被扒了上衣。

等到走近,乔治笙松开宋喜,径自弯腰去抬面如纸色的元宝,宋喜出声道:“你去左边。”

乔治笙是左腿受伤,如果站在右边扶着元宝,那势必重量都压在左腿上,这一刻,她的理智和专业全都回来了。

两人一左一右撑起元宝,宋喜之前觉得乔治笙脸色发白,那是没看见元宝的,他像是被人抽干了浑身血液,面色白到透明,一如吸血鬼。

元宝也伤在左腿,起身的时候,自己咬着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想着减轻乔治笙和宋喜的负担,宋喜感觉到他的想法,出声说:“没事儿…”

话音落下,元宝身上的黑色衣服掉在地上,她无意间侧头一瞧,眼泪几乎瞬间夺眶而出——这幅画面宋喜一辈子都不会忘,一个正常人可以想象,白颜色的衬衫能从胸口往下全部被染红吗?

之前他身上系着黑色衣服,宋喜以为只是局部哪里中了枪,可直到此刻她才恍然大悟,是浑身中了太多枪,没有办法,只能用一件衣服全部挡住。

枪伤如果避开要害部位,是不会一击毙命的,大多数枪伤致死的人,都是流血过多而死,宋喜见状,只是愣了三秒不到,当即告诉乔治笙扶稳元宝,她弯下腰捡起地上黑色衣服,重新用力绑在元宝身上。

当她的手碰到那件黑色衣服时,衣服是湿的,热的,充斥着血腥的气息,甚至她在他背后用力系紧的时候,几乎能拧出血来。

两人撑着元宝往外走,一个女人,两个伤号,中途元宝呼吸越发沉重,像是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