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三章 伟大握手(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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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途径,均与书本无缘。
他会的这点可以算得上“心术”的本事,除了从江湖前辈的言传身教中学会的,就是通过话匣子里的评书连播节目听到的。
这就是他的局限。
以至于他出了吃香喝辣和逞威风外,就不知道什么是幸福的生活了。
但是年京不一样,他天生一张小白脸,嘴又好使。
从小因为家里孩子多导致的营养不良没给他一副好身板,但给了他学会的察言观色献殷勤的本事,让他特别容易讨女孩子的欢心。
而且由于身体弱,体育方面不是强项,这又导致他不爱户外胡同,长期以书为友,把阅读当成了生活里的消遣。
于是从见到女孩子会心跳加速开始,《红与黑》里的于连-克莱纳尔就成了年京的偶像和奋斗的目标。
所以虽然严格说起来,尽管年京是个体力上有点吃亏的主儿。
不像京城的老爷们,倒像沪海的小男人。
但他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却成了一个很风趣,有情趣,也非常健谈的人。
他能够跟姑娘张口一来就是达芬奇、贝多芬、米开朗琪罗。
见着男人一聊,就是杜邦、贾尼尼、摩根……
甚至能够把话题扯得漫无边际。
什么达芬奇是个画家,又怎么研究纺纱机和自行车的。
接下来话题又可以延展到什么自行车最好,国产的凤凰和永久其实都比不过英国的凤头……
这就是年京独有的能耐,而这又恰恰是哈德门最缺少的,
实际上,从哈德门的角度看来,那些洋词儿从年京的嘴里蹦出来简直太牛X了。
好像他对于世界格局,财阀巨头简直没有不知道。
就拿大洋彼岸的华尔街大亨来说,甚至他们中的某个人在上个世纪的某一天向谁借过十美元的细节,年京都能说得出来。
于是哈德门就从年京的嘴里知道了华尔街,知道了那些美国穷人是怎么凭借地下冒出的石油和去西部枪杀印第安人,以及阿拉斯加挖金子,变身为富甲一方的。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居然在国外也找到了实在的印证。
虽然对于年京所描述的雄伟计划——这家伙早晚也要在华尔街上开一门脸儿,跟那些美国同仁们探讨一下使人民币在美国流通的可行性——哈德门多少也有所怀疑,心生不切实际之感。
但不能不承认,年京这天马行空的聊天内容,和口若悬河的描述,都有一种非常神奇的魔力。
能让他的思想也飞过浩瀚的太平洋,大西洋,到美国去,到西欧去,如同来了一次精神的环球旅行。
尤其双方再喝过几顿酒之后,当哈德门从酒醉的年京口中,获知这家伙在女人身上相当有一套的时候,就更是恨不得对其顶礼膜拜了。
且不说海南岛那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纵情享乐的各种花样,听得他目瞪口呆,面红耳赤,念念不忘,仿佛看见了新世界。
就说年京自己的爱情和婚姻也足够让哈德门把其当成精神偶像的了。
想想看,一个穷小子居然仅靠甜言蜜语,几封情书就把一个高贵的公主弄到手了,从此一举晋身名门,足足少奋斗二十年。
这怎么看怎么想外国电影或者是港城电视剧里的路数。
然而对比起来,哈德门自己却简直弱爆了。
他从发情的少年时代开始,就苦于只有拳头而没有文采,写不出热辣辣的情书。
以至于他连“砸圈子”,都难有顺利的时候,更别说去追求他真正喜欢的“白莲花”了。
坦白的说,在爱情的需求方面,他不为人知地怀揣着强烈的自卑。
其实还别说当年了,哪怕到了今天,一首短短的泰戈尔诗歌也一样会让发情的女孩子彻夜难眠。
对于那些杨柳枝丫一样娇嫩的文艺女青年来说,诗歌也仍然比男子汉胸口的肌肉,一顿像样的酒席、一只听话的鸽子,扮酷的口哨都有魅力。
为这个,哈德门看待年京就如同迷途的羔羊遇到了上帝的使者。
不但在生意上要靠年京的提携关照,就在精神上也把年京视为了自己的导师。
而年京呢,过去最怵头的就是哈德门这样混不吝的主儿,没想到现在反而多了这么一个崇拜者,一个愿意相信他全部吹嘘的忠实听众。
这让他吹起牛来也不禁充满得意和成就感。
就这样,不管因为生意上的互补,还是精神上的互补。
哈德门和年京,他们两个除了同样出身于京城南城的胡同,就再无半点相似之处的人,居然越走越近乎。
甚至形同莫逆,颇有相见恨晚之感。
而由此,哈德门最大的变化,就是对于年京的那些吹嘘之词和夸张的描述信以为真,欲望更加膨胀了。
而在年京一朝发迹,走向国际的白日梦中,他吹嘘的美好未来应该是这样的。
雇俩马仔帮他背着装满各国护照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