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神器(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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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
而现在……竟有了番薯。
方继藩还以为,自己有生之年,或许可以穷尽自己一生的努力,组织一支舰队抵达美洲将这宝贝带回来,可万万想不到,竟有这样的运气,这胡商竟是将它带到了自己面前。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番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不但营养丰富,可以作为主食,最重要的是,亩产量可以达到两千至三千公斤,这是什么概念呢,换算成大明的计量单位,这便是二十到三十石,其产量是南方水稻的十倍,是北方麦子的二十倍。
这是神器啊,原来十亩地二十亩地才能养活一户人,现在却只需一亩地、两亩地即可,自然,现在的品种肯定远不如后世的优良品种,可只要产量能比现在的水稻和麦子增加三五倍,就足以震惊天下,解决眼下大明最致命的问题了。
士农工商,士人的地位优越,这情有可原,可农排在工商之后,却也是情有可原,绝不是古人们真正轻贱工商,这只是根据无数次社会实践中,得出来的血淋淋的教训罢了,当人们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去推崇所谓的工商,本身就是吃饱了撑着的表现,倘若一个王朝,以工商为本,将大量的人口吸纳进工商之中,却导致农地荒芜,饿殍遍地,这样的王朝,连三十年都熬不过去。
可现在……这神器出现了!
方继藩努力地使自己的心情平复,要表现得不露声色,毕竟,这只是一个番薯,能不能发芽,能不能培植,最终能不能在这里扎根,却还早着呢。
深吸一口气,方继藩看了这胡商一眼,才道:“这是万年老参?本官怎么感觉你在骗我?”
小费心中顿时一凛,其实这到底是什么玩意,他也不懂,只晓得那威尼斯的商贾在庭院里种植,说是自万里之外的稀罕物,原是进献给西班牙国王,随后国王赏赐了一些给自己的臣属,有人觉得稀罕,便将其当做观赏物培植起来,小费起初也没在意,只是这东西的根须,看着竟和汉人所推崇的人参差不多,于是在来大明之前,他带来了不少,将其小心的用锦盒密封起来,上头还盖上了东方的绸缎,将它们与‘夜明珠’、象牙放置一起,营造出一股子华贵的气象,这般一折腾,倒是还真有几分万年老参的感觉。
这是来源于奥斯曼商贾独具匠心的忽悠精神,讲究!
方继藩忍住怦然心动,呼出一口气,问道:“只有这一颗?”
其实小费带来的是足足数百颗,忽悠嘛,反正也不嫌多,所谓的延年益寿之物,只要吃不死人,也无法当场得以验证。只不过在沿途上,绝大多数的番薯要嘛半途发了芽,怕是冒充不了,于是统统丢进了海里,要嘛就是生了霉,留下的,只有这么一颗。
其实就算他还有,也肯定是咬死了只有这么一颗的,万年老参啊,他又不二,难道提一桶来不成?
于是他笃定地点点头道:“此物百年难得一见,只此一颗。”
“本少爷要了,你要办事?这个好说!”方继藩很实在,这份礼对方继藩而言,比黄金万两,以及一屋子的万年老人参更具价值,单凭这个,莫说让方继藩去徇私,就算是方继藩把朱厚照的詹事府点着了,他也乐意。
“邓健……”方继藩一声呼唤。
听到方继藩的声音,邓健连忙自外头冲进来:“小人在。”
方继藩道:“领着他去寻杨管家,让杨管家给我爹修书一封,办点事。不过……”方继藩贼兮兮地看向小费:“至于事能不能办成,这就不好说了,你也知道,我爹……可是顶正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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