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榨干朝鲜(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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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日后,他们也不会在有机会,能回到这个地方了。闻言,李芳干微微犹豫,放弃脚下的汉城,就是代表着他李芳干彻底输给了明军,甚至是人家还没打到城下,他就直接投降了。
不战而降,为人所不耻也。
可是固守汉城,李芳干也看不见半点希望。
明军跨过鸭绿江已经两天多的时间了,按照脚程计算他们的骑兵都分散在两翼,以保护最后的补给线。
三面大海,已经被完全包围,李芳远那边应该也有明军登陆吧,退守江陵,或许还可东山再起,硬碰硬的话,再也不会有机会。
“传令,即刻集结,火速撤退,至于财货,能拿多少,带走多少!”
李芳干严声呵斥道。
眼下的情形,已经不容他在优柔寡断了,晚一步,都可能会被明军的前锋部队困在城内,到时候,那可就真的一切都晚了。
“世子若是想要避其锋芒,不与争锋,最好的办法,还是留大世子在王宫,明军既是要恢复大世子的正统政权。”
“只要我们躲在江陵,上表称臣,明军的目的达到了,断然在没有对我军动手的可能。”
听了大臣的说辞,李芳干点了点头,大明要恢复朝鲜的稳定,和平。既然有了停战理由,他们自然不会轻易再进攻。
只是他们的目光,还将大明放在那个,以仁义理智为外交准则好面子的天朝上国。
也是他们低估了七军都督府,为了发财,会做出多么没有下限的事情。
大明太始五年,正月三十
明军进入汉城。
时日,李芳干刚刚逃出汉城,不足两个时辰。
谁知,当明军进入时,王宫燃起一股熊熊大火,大火焚烧王宫,三日未灭。明军组织汉城民壮,奋力救火,而无所得。
待到大火扑灭时,整个汉城王宫,已经被烧的不成样子。
明军打扫王宫废墟时,经人辨别,李芳果以及他的儿子,女儿,全数被焚,唯独一个幼子幸免。
李福生在大火中,被明军率先救出,只有七岁的他,登上了朝鲜王位,成为朝鲜在大明朝廷名义上的第三任朝鲜国王。
登位的第一天,李福生在明军的要求下,下诏令李芳,李芳干余部投降。
明军两路出动,封锁海域,李芳远的南岸地区,有大明朝廷水师舰队的登陆部队,在炮火覆盖饱和打击下,将李芳远逼到了釜山。
诏令下达,李芳远和李芳干实则并没有接到诏令。
朝鲜王李福生的诏令在朝鲜境内疯狂流传,而最后的结果就是,李芳远和李芳干二人,不顾天朝威严,置朝鲜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
妄图在起战争。
刻意的渲染,虽然会让人反问,但明朝军队也并没有给他们反驳的机会。
大明太始五年,二月初四,明军攻破江陵,俘虏李芳干及一众朝鲜大臣,俘虏李芳干对焚毁朝鲜王宫,焚烧兄长,侄子,侄女,嫂嫂之事,如数承认。
大明太始五年,二月初七,南境明军,在釜山抓获李芳远所部。
朝鲜的第二次王子之乱,以大明朝廷武力干涉而告终。太始五年,二月十四,中央朝廷下诏,重订朝鲜都城于新义州。深感战争带来的危害,大明朝廷同朝鲜王室,签订了国防边境条约,规定双方边境,史称庚辰条约。
条约限定,朝鲜同大明以鸭绿江为界,江北为大明领土,鸭绿江中游的狼林山脉以西归朝鲜,山脉以东归大明。狼林山脉一路延伸到整个咸兴平原,全数归属大明。
条款其二:朝鲜承担大明维护朝鲜和平,镇压暴乱之军费,合计黄金七十万两,分十五年以朝鲜赋税为抵押,每年支付大明五万两足量黄金,总计七十五万两黄金。
条款三:鉴于朝鲜境内,不服王化,不尊天意,不敬圣君,为防朝鲜在有暴乱之事,使得边疆子民,遭受战火之苦,大明于朝鲜驻军一万八千四百人,共计四个卫满编。
分别为,釜山卫,蔚山卫,开城卫,义州卫。朝鲜每年支付军费共计一千三百万贯宝钞。
条款四:为维持友邻和睦,朝鲜于义州,开城,设立大明免税区域,大明朝廷治下商贾,开设商铺,不缴纳任何税费。
条款五:无大明朝廷天雷王恩准,朝鲜国王,不得离开义州,以防祸事。
前边的方世玉将义州赐给朝鲜做都城,换取朝鲜东北的整个沿海地区和咸兴平原,这些虽然有得有失,大明处于得利方。
但真正让方世玉满意,并且大明官方一直认同的,还是条款的最后一条。
条款六:限定朝鲜一应货物,结算标准皆以大明宝钞为准,定大明宝钞为朝鲜境内唯一可通行货币。
结语:大明太始五年,二月十八日。
签署人:大明礼部右侍郎李至刚。
这是大明朝廷对外战争的第一次以条款约定的形势,而结束。
朝鲜境内的叛乱,从明军出兵,到全数剿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