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二章 它的秘密(二)(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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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迪不是凌歧“招揽”的其他施法者,不是什么野法师。
他本就是肯尼托联邦的议长,歌赛尼亚的守护者!
有着这样的身份,他当然不能随随便便就离开歌赛尼亚。而且,这也不符合凌歧的利益需求。
既然赛迪本身有着不小的权势,又何必让他像是小兵一样冲杀在前,他完全可以用自己的身份,去做更多更有用对凌歧帮助更大的事情。
歌赛尼亚以南,有一片巨大的平原,平原上却没有统一的国家,因为在这片平原生活着一群可怕的生物,獠牙猛犸!
如果说这世上九成九的异类,都隐藏在不为人知的地方,那么獠牙猛犸,就是少数几种堂皇生活在阳光下的异兽,并且还是其中较为强大的一种!
朵拉平原虽然没有统一的国家,但有很多自由的部落。
这些部落通过和北方的肯尼托联邦进行贸易、以及从东面比邻格陵兰帝国的派尔王国劫掠,来获得给养。
能在朵拉平原世代生存的部落,就没有弱小的,部落中最年长的成员,也能征善战。
朵拉平原面积巨大,虽然还比不上泗海,但也有内瓦王国八倍大小,按理来说它应该是一片沃土、乐土。
但这片看似肥沃的土地,其实根本不适合耕种,也不适合人类生存。
它有着自己的生态圈,在这片土地上,最基础的植被,就是一种坚韧的茅草,对于一般人而言,甚至能当成裁纸刀来用,比荆棘更危险、更锋利。
平原的霸主獠牙猛犸,也让这片看似平静的土地,变得更为危机四伏。
一般的时候,獠牙猛犸还算友好,但是每个月总有那么几天,比如血月之夜,獠牙猛犸会发狂。
所以任何部落,都会因为獠牙猛犸的动向而不停迁移。
并且,既然獠牙猛犸能生存下来,就表示这片土地上有着它们所需要的食物。獠牙猛犸可不是食草动物,他们看似温顺,其实有着尖锐的牙齿,最喜欢的猎物,就是各种强悍的猛兽!
在这种危机四伏的环境中,就算土地适宜,想要耕种或者放牧,也是做白日梦。
所以,这些部落,除了日常采集狩猎一些珍惜资源,用以交易,大部分时候也只能客串强盗。
事实上,环境影响人,穷山恶水出刁民。
朵拉平原的部落民,和内瓦国王北边山岭中的野人一样,都是天生的强盗。
当然,他们还懂得贸易,所以他们显然比野人开化,至少能交流。
最早的时候,愿意在这片平原安家落户的,本来也是看中了这片平原上诸多珍惜的资源,又或者在其他国家生存不下去,宁愿在这种地方扎根,适应新的环境和规则。
“尼泊尔特!风之子!今天你准备好带我们去狩猎那只衰老的猛犸了吗?”
一位少女拨开了茅草,她的身后跟着几位年轻的部落战士。
几人全都目光炯炯的盯着躺在金眼豹的尸体上睡觉的瘦弱少年。
瘦弱意味着没有力量,没有力量,在恶劣的环境中就无法生存,但这少年看起来好像有些不同。
他生存了下来,并且获得了尊重。
金眼豹,是獠牙猛犸的食物之一。这并不代表它们不强大,也只有在看似憨厚,实则凶猛的獠牙猛犸面前,金眼豹才会不堪一击,沦为口粮。
若是对象换成普通人,最少要五个训练有素全副武装的战士,加上陷阱的帮助,才能狩猎一只金眼豹,并且还有着队伍减员、甚至全灭的风险!
若单人就能猎杀这种猛兽,除非精通陷阱并且运气极好,不然就是真正的强者,或者异人!
三米长的豹尸身上,少年打了个哈欠,好像刚刚睡醒。
一只罕见的灵鸟从他身后飞出,绕着他叽叽喳喳叫了几声,这才飞远。
几位年轻的部落战士,全都羡慕的看着那只灵鸟,那可是神物,但他们也知道,它是风之子的朋友。而少女从始至终,都将目光放在尼泊尔特身上。
“獠牙猛犸不好对付,就算是衰老的,也一样。”
“你们跟我去,我可以保证,活到最后的,一定能分享到我的喜悦和荣耀,但你们确定,自己能活到最后吗?”
少年实话实说。
任何事情,都有风险,何况是这种整队部落勇士都不敢做的事,绝对比去猎杀落单的食人魔更危险。
“当然了,我们来的时候,就已经有觉悟了。”
一位肌肤黝黑的部落战士说着,领头的少女也跟着表态。
“尼泊尔特,你放心吧,我们既然敢来,就有了付出生命的准备。况且部落的战士,就没有贪生怕死的。”
少女的话,得到了身后几人一致的认可,这是部落的精神,尼泊尔特却有些不以为然。
不怕死是好事,但如果死的毫无价值,就没有意义了。
狩猎獠牙猛犸,这在年轻的部落战士看来,是最大的荣耀,然而只有年长的战士,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