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杀意(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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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岸,快点上岸!”
激流湾,是两条河流的交汇处。
两条河道组成了一个y字型,大地被划分为了三个区域。
因为复杂的地势,林耀他们暂且摆脱了克里人,得以弃船上岸改走陆路。
“快点将皮子背上来,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帮帮我,我的绳子断了,帮我将皮子放到肩上。”
“前面的人快点走,克里人要来踢你们的屁股了!”
在亨利的指挥下,众人放弃木筏,背着皮子进入丛林。
从这里向西是赛尔山脉,复杂的山地环境与茂密的丛林,能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掩护。
“停一下,我们得分成两队,一队人负责掩埋皮子,一队人要制造动静,引开克里人的追兵。”
亨利站在丛林中,手上拿着一块指南针:“如果计划顺利,两个星期后我们会在马耳他城会合,美酒与羊排在城里等着我们。”
留下来藏好皮毛,意味着他们在一两个小时内,甚至更久的时间中不能离开这片丛林。
运气不好的话,被找来的克里人发现,很可能会把他们全都杀掉。
当然,引开追兵同样危险重重。
他们要一边向山上跑,一边开枪吸引克里人的注意,给隐藏皮子的人提供时间。
不用问也知道,克里人会像猎狗一样撵在他们身后,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
“我要留下来,我得知道宝贵的皮子藏在哪,别人办这事我可信不过。”
杰拉德第一个要求留下,他谁也不信,只相信的自己的双手和眼睛。
“我们也留下!”
第二个响应的是泰勒和威廉。
林耀看了眼泰勒,有些明白他为什么会留下了。
泰勒身材臃肿,体重起码有240斤,而且多年以来的过度酗酒,让他的身体情况十分糟糕。
让他在第一梯队,跟随众人引开克里人的追兵,估计跑不了多远就得累趴下。
留在第二梯队则不同,他们要在树林中停留一段时间。
那时,克里人早该被第一梯队的人引走了,到时会出现第一梯队在前面跑,克里人在后面追,第二梯队位于最后的情况。
只要保持隐蔽,运气不是太差,克里人绝对想不到,他们身后还会有一伙人。
“霍克需要留下,他腿上有伤,无法承担引开追兵的责任。”
格拉斯看了眼霍克,随后又看向泰勒叔侄:“我想请你们两个帮我照顾霍克,只要你们能带领霍克前往马耳他城,我会支付给你们一千美金。”
一千美金,在1888年绝对是个大数字。
普通人,每月拿三十块左右的工资,不吃不吃要两年半才能攒下这笔钱。
“没问题,我们会照顾好他的。”
泰勒一口答应下来,在他看来这跟捡钱没什么区别。
“霍克跟我来过几次保护区,他对这里的地形也很熟悉,他会带领你们走出去的。”
格拉斯不是不想留下,而是他身为向导,必须的跟在第一梯队。
不然,让亨利这些人走在前面,谁知道他们会走到哪去,两个星期横跨赛尔山脉,是他估算出的最理想时间,前提是有他带队。
如果没有,让亨利一行人拿着地图乱跑,他们可能一个月也走不出去。
“四个人了,还有人要留下吗?”
亨利目光环视,第一梯队只需要强兵悍将,他们又不跟克里人正面冲突,人数多少是次要的。
理想中,第一梯队最好由五六个人组成,人少机动性强,方便撤离,人多反而容易暴露。
“我留下。”
认真思考片刻,又有名皮匠选择留下。
而就在亨利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再想留下时,林耀突然开口了:“格拉斯,如果你能说服老板把他的黄金版卡尔卡诺给我,我愿意留下来帮你保护霍克。当然,我是保护,杜绝一些麻烦,不是给霍克当保姆。”
林耀将保护二字咬的很重,还不经意的看了眼杰拉德。
众所周知,杰拉德跟格拉斯父子的关系可不好,如果有落井下石的机会,林耀不觉得他会放过。
“好!”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答应下来,随后拉着亨利去了一旁。
谁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几分钟后,他们结伴返回时,亨利不情不愿的交出了那支镀金步枪。
“记住你的承诺!”格拉斯看着林耀的眼睛。
林耀重重点头,掂量着步枪和子弹带,开口道:“当然!”
卡尔卡诺典藏版镀金步枪,是林耀眼馋了很久的高级货。
它枪管长度为76c重3.8公斤,配有内置式弹仓,装弹量六发,精准射程380米。
唯一的缺点是无法自动上弹,每开一枪,都要拉一下枪栓上弹。
正规渠道中,这种典藏版的法兰西步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