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休息,本想专心码字,结果遇到些让人愤怒的事情,无奈,等暂时处置完后,满脑子的怒火,什么情节都忘记了。

爵士早年出来挣命打拼,也算是颠沛流离、见惯红尘脸嘴了。

租房是一个让人纠结而头痛的事情,可你不租不行,否则就是流窜。

于是多次租房,辗转在这座城市的各个角落,看着万家灯火,每一盏灯都不属于自己。

目前租的房子已经住了一年多,合同还有大半年,期间遇到过各种整顿,不堪其扰,可依然过去了。

就在我认为可以安静码字的时候,房东却变卦了。

按照合同规定,我租房期间,房东这套房子不出售,不得带人看房。

可在上个月,房东突然说要卖房子,要带人来看房子。

这是违约吧?

可我认了,别人要卖房是权利,我体谅房东。

兴许是我的体谅让人感到了软弱可欺,于是各种得寸进尺的手段都来了。

房东先是说我的房子只要卖出去,你就必须得马上搬家!

——买卖不破租赁!

我当时就傻眼了,我说没你这么做事的!

房东非常倨傲的说,就是这样了!

我当然回击‘买卖不破租赁’!

然后僵持了,期间中介带人来看房,我自己也去找房。

——我是外地人,我斗不过本地人,我认输,行了吗?

可今天房东再次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得寸进尺!

我说我找到房子之后,你把剩下的房租和押金退还给我。

这个要求过分吗?

嗯!房东觉得过分了!

——你们提前搬出去就是违约,押金扣掉!

也就是说,我的房子在卖出去之前,你们必须要住着,卖了之后马上得给我滚蛋!

我从未见过如此之人!

恕我直言,在外面这十余年的阅历够丰富了,可这等人,我真是第一次见到!

我愤怒,几乎失去理智想破口大骂!

可然并卵,别人有倨傲的本钱,有让我低头的本钱!

那么我能做什么?

我什么都不能做,我只要做了,这本书就不用写了,会陷入到无休止的麻烦中去!

于是我愤怒着,郁郁着,沉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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