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8章 丹书铁券(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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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能免罪,仅作为一种封侯的凭证。
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北魏孝文帝颁发给宗室、亲近大臣的铁券是作为护身防家之用。南朝的宋齐梁陈四代,颁发铁券已较为普遍。
隋唐以后,颁发铁券已成常制,凡开国功臣、中兴功臣皆赐给铁券,也给宠宦、宦官颁发铁券。到宋元明清时期,铁券的颁赐逐渐趋于完备。
明代起就规定有整套制度,朝廷根据功臣、重臣爵位的高低分为七个等次,各依品级颁发给铁券,不得逾越。
铁券上的文字在汉时用丹砂填字,梁时用银字填字,隋时用金填字。
这一半属于朝廷的丹书铁券,是公元896年,唐昭宗为嘉奖吴越王钱镠讨伐董昌有功,特颁赐于钱镠的,距今已有千年历史。
它通体铁质铸成,形如覆瓦,纵厘米,横52厘米,厚2厘米,重约132两,上嵌金字350个,正文25行,每行14字,全文端楷甚工,金字多有剥落。
铁券的主要内容是记载钱镠征讨董昌的功绩,因其对朝廷有如此功劳,所以‘卿恕九死,子孙三死’,算是皇帝赐给臣下的一种奖赏和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