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6章 翻盖与大屏(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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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咱们收购几家濒临倒闭的小厂,用他们的技术生产吧?”
“这不现实!”
孟浪摇头道:“小厂之所以濒临倒闭,除了经营不善外,也跟技术落后产品缺乏竞争力有关。”
数码产品,技术称王!
软件开发优化、硬件性能调教,这些都算核心技术。谁掌握了核心技术,谁就是神一样的存在,完全可以降维打击其他友商。
当然,有信仰也行!
类似索大法这种宗教产品,虽然有核心技术,消费者却不怎么关注。反正买的是logo,买的是姨夫的微笑,还要啥自行车?
鹏达在数码圈既没有信仰,也没有技术,光靠收购的小厂,肯定做不起来。
“那就只能联名了!”
马腾思索道:“横跨3、照相机与游戏机三大领域,我觉得索尼挺适合。有技术还有信仰,双倍的快乐!”
索大法?
虽然宗教产品的性质很奇怪,但仔细一想,横跨这三个领域,而且实力极强的国际大厂,似乎也只有索尼了。
但是……
“他们会同意合作吗?”
索尼的3随身听不好说,但他们的相机、游戏机可是畅销榜上的常客,根本不需要联名提升知名度。
况且,联名铠甲勇士?
如果是奥特曼、假面骑士这种全球知名的超级ip,孟浪有信心和索尼谈成合作,共同推出联名款新品。
可铠甲勇士嘛……
这个ip在国内影响力挺高,在日韩及东南亚地区略微有一点影响力。而其他地区,知名度却低到可怜。
大法不一定看得上!
“可以去试一试,不管能不能谈成,至少咱们没有损失。”
“有道理……”
孟浪点了点头,决定让pd霓虹分部的小野社长,预先接触一下索尼。
如果能谈成,那就和索尼携手,共同打造一款“信仰翻倍”的新品。如果谈不成,那就南下鹏城羊城,寻找合适的电子代工厂。
反正,孟仔永远不亏!
解决了刑天、飞影与金刚铠甲的问题,终于轮到了本作设定最强,也是造型最浮夸的修罗铠甲。
这套铠甲比较特殊,铠甲变身器同样是数码产品,还是生活中极为常见的手机……
而且是翻盖手机!
这就很难办了,毕竟现在是“全面屏”时代,传统的翻盖手机,市面上极为少见。
改成全面屏?
这可能不太合适,毕竟手机造型关系到变身动作。
主角掏出手机,翻开盖板,按照火风雷暗的元素排列按下启动键,最后植入手部装甲完成铠甲合体。
如果改成全面屏手机,那就变成了主角掏出手机,熟练地使用“全面屏手势”打开【修罗铠甲】app,验证faceid或瞳孔后,完成铠甲合体?
这个就……
从动作简洁性实用性角度出发,用翻盖手机完成变身的动作,明显更灵活潇洒,而且还省经费。
如果是全面屏智能手机,为了让观众看清手机屏幕上的内容,必须投入一定量的数字特效,不光烧钱,效果也不一定好看。
但是,有科幻感!
这是截然相反的两种路线,主要看制片方想用这个手机做什么。
如果制片方只想单纯卖玩具衍生品,用翻盖手机既省经费,也不影响玩具销售,实属一举两得。
如果制片方另有打算,亦或者拉到了手机企业的巨额赞助,做成大屏直板手机也没问题。
孟浪决定选前者。
他没有别的打算,也没有争取到赞助,没必要做大屏手机,翻盖手机已经够用了。
若是以后拉到赞助,看在钞票的面子上,再换成大屏手机嘛!
当然,拉赞助很难。
毕竟这是一部少儿特摄剧,主要面向未成年观众。这部分人,没有家长的支持,很难消费起售价高昂的数码产品。
估计索尼也是这么想的!
所以在交涉过程中,小野社长很明确地告诉孟浪,索尼对赞助不感兴趣,别指望他们会出钱了。
当然,联名可以谈。
鹏达是一家大型跨国企业,旗下各大ip都具有广泛知名度,双方互惠互利的合作,索尼并不拒绝。
毕竟这种合作,相当于“直播带货”。
鹏达用自己的知名度,向自家粉丝推销索尼旗下产品,顺便抽取一定的佣金,双方都有钱赚。
争议点在于佣金比例!
带货的利润是固定的,孟仔多赚一点,姨夫就少赚一点。围绕这个佣金比例,预计谈判将持续很久。
幸好,时间来得及。
《铠甲勇士刑天》尚处于前期勘景筹备阶段,连主演都没凑齐,距离正式开机还有一段时间。
况且,导演还没回国!
孟浪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