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6:二代小马哥马健(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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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骆驼聊了一会,林耀端着酒杯走向了演员那桌。
今天不只是和洪兴谈判的日子,也是星耀传媒第一部电影开机的日子。
导演吴森宇,副导演肥晶,编剧张恒。
小马哥的扮演者阿健,宋子豪的扮演者骆驼,谭成的扮演者刘华。
再加上真实出演,扮演修理厂老板的坚叔,光是主角和配角就有三四个,不知名的龙套就更多了。
林耀知道英雄本色这部电影有多火,所以在剧本中启用了很多传媒公司招募的新人演员。
不求他们表演的有多好,只求在观众面前混个脸熟。
“耀哥!”
看到林耀过来,阿健主动站起来给林耀拉了张椅子。
“怎么样,在港岛还习惯吗?”
林耀坐下说话。
“习惯,我小时候是在香港长大的,后来才去的美利坚,在这边有好多朋友呢。”
阿健长得和小马很像,一举一动好似小马重现人间。
坐在一旁的坚叔看着他,一时间有些恍惚,往日种种不由浮上心头。
“坚叔,您老人家的身体还好吧?”
问了问马健的情况,林耀又看向了坚叔。
坚叔摸了摸半白的头发,乐呵呵的说道:“托你的福,这些日子过得还不错。”
“大屿山那边的小混混们,一听我和你有关系都对我敬而远之,就连交的卫生费都比以前少了一半。”
语气微顿,又道:“阿耀,当年我果然没看错你,阿豪和小马都不在了,你还能把他们的故事搬上大荧幕,我相信小马的在天之灵一定会很欣慰。”
坚叔还是那个坚叔,经营着一家汽车修理厂,生意做的不好不坏。
林耀却不是那个刚从老家逃过来,三餐不能果腹的偷渡客了。
他的大名响彻港岛,古惑仔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有时候坚叔想起来,也会觉得命运很奇妙。
当年宋子豪和小马要是没去复仇,而是跟着林耀干的话,是不是就不用走到这一步了?
只可惜覆水难收,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唯一让他庆幸的是小马走了,小马的弟弟马健却来了,而且走的还是正路,跟着林耀当演员。
当演员好啊。
行得端,站的正,收入还不低,说出去也有面子。
“耀哥,我敬你一杯。”
趁着热闹,马健从位置上站起来,倒了满满一杯白酒。
“谢谢您对我的照顾。”
一仰头,三两白酒一饮而尽。
没说的,高兴。
剧本他已经看过了,名义上他是男二号,男一号是饰演宋子豪的骆驼。
实际上,小马这个角色才是英雄本色中最出彩的一位,台词与对话比男一号都多,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一样。
要知道,这可是投资两千万的大电影,不是小打小闹。
马健能想象电影上映后他得有多火爆,一夜火遍大江南北都不是不可能。
“以后在公司好好干,我很看好你。”
林耀也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没多喝,只喝了半杯。
也算给马健面子了。
林耀是什么人,旺角皇帝,跟骆驼喝酒都没有一口干过。
能陪马健喝半杯酒,在外人看来是不敢想象的。
马健是谁啊。
一个刚从美利坚回来,名不经传的小人物。
说出去谁认识他。
“小妹,阿健的合同签下来了吧?”
喝下半杯酒,林耀将目光看向钟小妹。
钟小妹也今非昔比了,黑色女士西装,高跟鞋,口袋上别着一支红宝石衣卡,手上是精致的女士钻戒。
一眼看去,职场女丽人的既视感扑面而来,说她有二十四五岁都有人信。
“签下了,签的是二十年的合同。”
钟小妹回答道。
英雄本色是星耀传媒集团的第一部电影,还是一部大制作。
作为片中最出彩的角色,很多人都相信马健会凭着小马这个角色一炮而红,自然不会用三五年的过渡合同来凑合。
“二十年啊!”
“有点久了。”
林耀看了眼身边的马健,吩咐道:“加一条,每年修改一次合同待遇,该有的片酬还是要有的。”
有些电影公司喜欢压榨新人。
一签就是三五年的合同,合同内不管演员多火都不给提价。
等到合同快到期时直接把演员卖给下家,这种纯粹将演员当成摇钱树的作风在港岛八十年代比比皆是,现实中无限五虎之决裂也与其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林耀不想玩这一套。
他拍电影一方面是赚钱,另一方面是要影响力。
电影制作人的身份能让他更好的走入上流社会,为他赢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