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扎在黄屯镇的作为殂击曹彬所部的主力,是由何塞统带的整整五千唐军。与身临绝境的梁军相比,准备充足的唐军,日子自然是要过得滋润得多。

大营之内,每隔百余步便矗立着一个个的大型火堆,衮州煤炭资源丰富,唐军自然就是就地取材,上好的块煤拖回来,引燃之后,一层层地叠码起来,外面再用黄泥糊上,一人多高的这样一堆火,在傍晚的时候做好,可以燃一整夜。

因为这些火堆,整个大营似乎都温暖了起来。

军帐之内,自然是不会用煤来取暖的,密闭的军帐之内用煤取暖,容易滋生事故,所以何塞的大帐之内,仍然是用土砖垒了一个火塘,旁边码着整整齐齐的足有半人高的尺许长的木头。

咬一口大饼,喝一口汤,然后瞅一眼手里的信。

信是任大狗写来的,一个月之前写的信,弯弯绕绕的直到今天何塞才总算是收到了。那小子是在出兵两浙的时候,志高气扬的用炫耀的语气告诉何塞,他又要去开疆拓土,建功立业了。

“一只耳,老子要去打两浙了,等打完了两浙,老子就又要升官了,到时候再见面,你得给我行礼叫上官了,哈哈哈!”信不长,但嚣张的语气,足以让何塞暴跳如雷。

如果是一个月之前便收到了这封信,何塞肯定会将这封信撕得粉碎变成满天雪花,但今天可就不一样了。

干掉了曹彬之后,左骁卫便会自衮海一路向南,取武宁,夺淮南,到时候谁叫谁上官还不一定呢?

“狗日的任大狗,到时候老子非得好好地臊臊你不可。”何塞摸着光溜溜的右半边脸,感到那里痒丝丝的,攻取平卢之时,在黄河边的一场争夺战中,何塞丢了一只耳朵,而任晓年更是身受重伤,险些儿便没了性命。

那时的两个人,都还是一营营官,随着左骁卫出现大变故,大量将领或被清洗,或离职而去,连任晓年都离开了左骁卫,当初为了这件事,两人还大吵了一架,不欢而散。当时的左骁卫,虽然打赢了敌人,但却因为主将秦诏与中郎将金世元之事而受到调查,一时之间万马齐喑。随着秦诏被解职,金世元被逐出军队,左骁卫一时之间陷入到了最低谷。

不过时过境迁,两人倒也是尽释前嫌了,毕竟是过命的交情,一起出生入死过,虽然说在人生的关键时刻,两人选择了不同的路,但也算是殊途同归吧。

现在两人都已经从正六品的校尉,升迁至了正五品的将军,统率的兵马,也从一千人,变成了五千人。从率队冲锋的基层军官,变成了独挡一面的将领。

虽然是兄弟,但何塞仍然想证明,当初任晓年离开左骁卫是错误的。

如今他们两人共同的上司程绪已经升任了左骁卫的副将,成为了尤勇的副手,程绪的原职位便由何塞接手。第一旅仍然是左骁卫最具战斗力的部队。这一次,也是承担着最主要的殂击任务。

曹彬想要逃回武宁,就非得从黄屯镇经过不过。

将任大狗的信揣进怀里贴身放好,这可不能丢了,等到两人再次见面的时候,他得拿出来与任晓年好好的说道说道。

三两口吃完了馍,喝完了汤,从一边拿过来了自己的大刀,细细地擦拭起来。

应当就是这两天了,曹彬再不走,那就一点儿机会也没有了。算着日子,他们也该断粮了。

将刀擦得锃亮,何塞站了起来,先套上头罩,然后再戴上头盔,走出了大帐,开始每日例行的巡营。

何塞对于敌人并没有任何的轻视。别说是战斗力更强的梁军了,即便是当初与平卢军一战,何塞也见识了敌人的悍勇,黄河一役,他便丢了一只耳朵。

现在的何塞,终于明白了李相曾经给他们讲过的话,打仗,打到后来,打得就是后勤,打得就是经济。

当两支战斗力相差无几的部队相遇的时候,装备更好的一方,总是能够占得一些便宜的。有时候,装备上的差距,当真不是勇气所能弥补的。

而唐军,毫无疑问,在装备之上是冠绝天下的。在这样恶劣的天气之下,他麾下的士兵,从头到脚都被包得严严实实,看看那些正在站岗的士兵,即便是盔甲上面都已经结了一层薄薄的霜雪了,但身体却绝对是暖和的。

更好的盔甲可以带来更好的防护,更好的刀枪能带来更强的杀伤力,更多的弩箭能给敌人造成更大的远程殂击,每一个方面的优势看起来都并不是很大,但当他们叠加起来之后,优势就很明显了。

将整个大营巡视了一遍之后,已经敲响了二更的梆子,回到大营,何塞钻到了睡袋里,眼睛一闭,转瞬之间,便鼾声大作。

倒下就能睡,稍有动静便能醒过来,这是他作为一个将领最基本的本领。但凡是从基层走上来的将领,这几乎成为了他们的本能。

五更时分,何塞一个激凌,陡然睁开了眼睛,刚刚从睡袋之中爬出来的他,在伸了一个懒腰之后,已经是变得神采奕奕。

走出大帐的时候,恰好看到远处的夜空之中,一朵二朵三朵绚丽的烟花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