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纷纷跪地。

“交趾人要投降!”骑兵的气势为之一顿,半山腰的方七佛眼珠一转,这是交趾先锋,此时若是收拢降兵,哪有机会趁势迎头痛击交趾主力兵马。

他粗略扫了一眼,就知道这支先锋兵马不下两万人,那他们身后的大军,应该不下十五万,甚至更多。

那些人得了消息,严加准备,依托地势,在交趾的深山中,还如何全歼。

他冷静地判断场上的局势,此刻不掺杂一丝人的情感,恍若一个战争机器。

“掩杀残敌。”四个字说出来,依旧是软绵绵的腔调,令旗一挥鼓角齐鸣,骑兵得到军令,重新恢复了速度,飞驰而上。

满地都是跪着等死的交趾兵,一刀一个血光飞溅,人头滚滚,此时想要重新拿起武器抵抗,已经来不及了。

很多骑兵的刀刃已经卷起,砍得手都酸了,腕子紧紧握住刀柄。

杜英武身边,有几十个亲兵死死护住他,此时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

亲兵侍卫没有阵势,又没有大盾硬抗,想要凭借肉体挡住骑兵的冲锋,无异于以卵击石。

一个精瘦军汉杀到跟前,杜英武的亲兵已经死的七七八八,只剩下他和两个浑身是血的家将。

“乖孙,怎么还哭了?”军汉大笑道。

满脸是泪的杜英武,涕泪横流,求饶道:“我是皇后的亲哥哥,饶我一命吧。”

军汉眼前一亮,将他身边两个家将砍翻,微微一侧身子,将杜英武提到马背上,高声道:“我捉了敌军先锋主将!”

周围的骑兵呼和着欢呼,交趾兵更是绝望,更多的人选择的是溃逃,而不是抵抗。

人两条腿,如何跑得过四条腿的战马,一匹战马上骑士砍翻逃命的交趾兵,很快有踏在尸首上,血流一地,将干燥的山谷,染成遍地血泥的泥泞路。

腥膻气传遍整个山谷,混合着烧焦的烂肉味道,还有浓烟混杂,气味说不出的难闻。

杨霖放下千里镜,胸中有一股呕意,他强忍着这股恶心劲,吐了一口浊气:“交趾主力到了哪里了?”

“回少宰,交趾先锋拖拖拉拉,和主力相距不远。”

杨霖点了点头,道:“那他们多少有些警觉,甚至已经听到了这边的声音,干脆乘胜掩杀过去。”

交趾兵如此不堪,简直是不堪一击,在场的将领纷纷点头。

李阳焕登基之后,把忠于皇帝的老将杀得七七八八,剩下的这些软骨头,很少有几个打过仗的。

交趾开国之后,东征西讨,胜多败少,隐隐有称霸西南边陲的意思,却被一场宫变搞得元气大伤。

值此之际,他却妄图以一场侵宋之战,劫掠一些财帛女子和奴隶,来树立自己的威望。

殊不知,杭州城的都尉府,提前探知了江南士绅和交趾往来过密,更是推算出了交趾的不安分。

以往随便他们烧杀劫掠的大宋边境,此时却有一支精心准备潜伏了一个月的兵马。

宣和元年最后一天,宋军在南屏山谷伏击交趾李朝兵马,俘获大将杜英武,全歼先锋三万人。

是夜,宋军迎面痛击李朝主力兵马,伏尸两万,击溃李朝新君李阳焕招募的新兵主力,御驾亲征的李阳焕一路南逃,逃回升龙城,惶惶不可终日。

杨霖却没有乘胜追击,而是开始在交趾北边,靠近广南西路的地方,接收城池。

在杨霖的扶持下,一群老弱病残的交趾人,从田地里被捉了出来,分给了几套破旧军服和武器,组建了一支兵马。

这支兵马号称“锄奸军”,打的旗号是奉兰英太后密旨,诛杀弑父乱贼李阳焕。锄奸军看似羸弱不堪,打起仗来却勇猛如虎,军中混杂着无数装备精良的乌蛮兵。

一时间,锄奸军横扫交趾北部,杀得人头滚滚,血流成河。

交趾国内,不乏明智之士,闻听此事全都大惊失色。

敌国若是纵兵攻来,李朝上下齐心,倚仗地势和百姓和宋军缠斗,纵使打上几十年,也亡不了国。

但是如此一来,却有着亡国灭种的危险,一旦宋人打进升龙城,再扶持傀儡政权,慢慢蚕食交趾,那么这个国家很可能会慢慢消失。

从来没有人怀疑汉人的同化能力,交趾的历代王朝的君主,本来就是汉种,上层人物也大多是汉裔。

一旦被宋人拿下,再想从这升龙之地立国,可就千难万难了。

大帐内,杨霖正端着一碗稀粥,和几个武将围着新建成的沙盘转悠,准备下一步从什么地方进军。

一个小兵掀开帘子,进来之后环视一圈,看到杨霖之后,抱拳道:“少宰,汴梁传来消息。”

杨霖一看,是万岁营的情报司的服饰,不禁心中一紧。

撕开信封一看,里面情意绵绵,竟然是折浣香写给他的一封家书。

这个祸国尤物,和杨霖耳鬓厮磨,朝夕不离了几个月的时间,一下子独守闺房这么久,早就相思成疾。

杨霖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