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狗蛋在长安城买了一处大宅子。

依靠着林家红茶,林狗蛋的身家在短短几个月内翻了几番。

如今茶园里已经没有太多的事情,他干脆就带着林三娘子住在了长安城里的宅子里。

“狗蛋,昨天那吕掌柜过来的时候,送了一匹棉布给我们。过阵子不是我阿娘生日嘛,我想去西市买两匹好一点的棉布带回去,就当是寿礼了。”

吃完早饭,林三娘子开始计划今天要干什么了。

不管是哪个时代的女人,对于逛街买东西,似乎都有一种特别的癖好。

林三娘子这话,看似是跟林狗蛋商量生日礼物的购买,实际上就是要林狗蛋陪着她一起去西市逛街,然后回家的时候买两匹棉布。

“行,都听你的。”

林狗蛋想更好的熟悉一下长安城,倒也没有拒绝自家婆娘的提议。

“我听说这棉布做的衣服,穿起来很舒服,西市有些成衣铺子制作的衣服款式很新颖,到时候也给你买几套吧。”

林三娘子倒也不是不会做女工,只不过做出来的衣服没有成衣铺子里售卖的那么好看。

要是往年,她肯定是买布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但是如今家里不差钱,她倒也舍得给自己丈夫买点好衣服。

“要是有合适的就买,没合适的就算了。”

在长安城的这些天,虽然林狗蛋感受到了自己穿的似乎有点寒酸,但是并不以为意。

不过,既然林三娘子有这个想法,他也不会拒绝。

没多久,他们就出现在了西市里头。

果然,林三娘子并没有直奔棉布铺子,而是一路慢慢的逛进去。

这西市,仿佛不是一个市场,而是一个景区。

“三娘子,前面那间棉布铺子似乎人气很旺呢,要不我们过去看看?”

一个时辰后,林狗蛋的两只手已经提了不少东西,而林三娘子却是一点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没办法,他只好委婉的表示要结束今天的逛街之旅了。

人是很奇怪的。

当逛街的时候,女人是怎么走都不会觉得累,但是一旦回到家中,立马就开始腰酸腿疼的喊叫。

相反的,男人逛街的时候是不要走多久就觉得腿都不是自己的,一步也不想走,恨不得找个地方坐下就不动了。

但是,只要回到家中,该干什么干什么,一点也没有影响。

“那行吧,就去看看这家的棉布有什么不一样的。”

林三娘子看了看林狗蛋,对他今天的表现还比较满意。

“伙计,给我一匹蓝色的!”

“我要一丈粉色的!”

“青色的还有没有?我要两匹!”

……

林狗蛋刚刚走进这家铺子,就感受到了它的热闹。

西市里头,热闹的铺子不少。

但是像眼前这家这样热闹的,还是比较少见的。

“狗蛋,你快看,这家铺子的棉布,颜色似乎比其他家多了很多呢。”

林三娘子钻在人群之中,很享受这种热闹的感觉。

“确实颜色很齐全,并且这颜色似乎比我之前看过的任何布匹都要鲜艳。”

林狗蛋的眼光不差,很快就发现了这家铺子售卖的布匹跟其他家的差异。

“这么多人买,再不买估计就没货了。正好我看你也累了,那我们也别去其他家了,就在这家铺子买两匹棉布回去吧。”

……

王富贵发福了。

那体重,没有两百也有一百八。

当天接连去东市和西市看了看新式棉布的售卖情况的时候,脸上笑的跟弥勒佛一样。

价格比人家高了一半,结果卖的还比人家的要好。

这棉布生意,一下子成为楚王府最挣钱的生意之一。

“娘娘,这是棉布铺子开张到今的账本,如今我们的棉布铺子已经是长安城最大、最挣钱的了。”

武媚娘生完孩子之后,在府上修养了一个月,便开始继续管理起王府的一些产业。

虽说小孩往往要喝上半年到一年的奶,但是只有奶娘照顾,倒也不需要武媚娘辛苦。

“我要是没有记错,这些棉布大部分都是从别家作坊购买的,然后重新染色之后放到我们府上的棉布铺子里售卖,只是这么简单的周转一下,就能成为最挣钱的棉布铺子?”

武媚娘有点诧异的翻阅着账本。

虽然她听说了棉布铺子的生意很好,但是开业到今挣了这么多钱,特别是最近一周的流水,更是夸张。

这还是让人觉得奇怪的。

“娘娘,别家卖的棉布,基本上都是素色的,没有什么太多的种类可以挑选,虽然价格要便宜不少,但是除了普通百姓,勋贵富商们是看不上的。当然,也有一些铺子售卖染好颜色的布匹,但是他们的颜色没有我们的鲜艳,种类也没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