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精灵王之子(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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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许多野外的游荡掠食者,野生哥布林或者豺狼。
凌歧的队伍实力强大,也就没有那些避忌。但他们还是趁着日头才穿过了巨怪林,更没有尝试在其中过夜。
老盗贼的地图帮了凌歧大忙,因为那幅地图上清晰的标明了巨怪林中有一群活着的食人妖,这个情报其他人并不知道。
对于那些皮糙肉厚又没有什么油水可图的邪恶生物,凌歧完全没有要狩猎的心思。
面对有着巨大体型的生物,夏尔招募训练的护卫是不管用的。他们力气大、耐力充沛,但并不灵活,也缺乏精湛的战斗技艺,步法招式一板一眼,更像是克*隆复制,而非千锤百炼。
这在外人眼里是真正精锐的表现,部队不需要个人的意志,而在集团化战争中也有优势。可凌歧很清楚,他们其实更适合对付体型相当或者较弱小的目标,比如半兽人和哥布林,绝非猛犸同食人妖。
要对付食人妖,只有两个办法最好,一个就是让哥斯拉出马,另一个就是利用阳光。
在这个更“公平”的世界,体型会让生物拥有更大的优势,相信哥斯拉也不会介意食物的卫生状况。而阳光会在瞬间让一头强大的食人妖变成石像!
可惜,凌歧已经半年多没有哥斯拉的音讯了,完全感知不到它的存在,查看不了它的状态,就好像它凭空消失了一样。
目前,他唯一能确定,就是它还活着!
倒是李奥,其实凌歧一直能朦胧感知到他的存在,当自己的灵魂变得更凝练后,甚至能在意识中和他进行一些简单的对话,仿若交感,这是他从前不具备的能力,毕竟他们之间的距离有够遥远!
而他的精灵仆从,竟然从剧情之初就被投放到了精灵族,拥有了自己的身份和机遇!
这到底是主宰故意分散他的力量呢,还是给予他这位被关注者、更多的关照!
幽暗密林,木精灵的领地,精灵要塞之外,森林激流沿岸!
一道金色的身影忽然从天而降,激流沿岸悉悉索索晃动着的树枝昭示着他的到来,这是迟来的提醒,尚比不过他的迅捷!
咻!
一发冷箭忽然自对岸射出,未卜先知。
那身影却只是微微一沉,就以毫厘之差避开了锋锐的箭矢!
哆!
绿色翎羽快速震颤,冷箭深深刺入溪边的一截木桩,几乎透体而过!
嗡!
弓弦颤动,仿佛闪耀着金光的人影,单足在波涛汹涌的礁石上一踏,完全不在意滑腻的苔藓,优雅的腾空而起,开弓反击!
叮!!
弹射出疾飞的箭矢竟然被一发横里驰来的快箭撞开,箭头摩擦出了火星,双双落入水中!
金色身影凌空一翻,优雅的落到岸边,在细碎斑驳的光影中露出了面貌。
他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眸子、眉毛、甚至就连肌肤上最细微的纹理都是淡金色的,这在精灵中正是血脉古老纯净的证明!
“啪啪啪!”
河对岸忽然传出一阵掌声,而后倏然自一丛绿荫中跃出一位金发白肤的精灵男子。
两人隔岸相望,容貌气质都是异常的完美,完美的让人不敢直视,仿佛多看一眼都是亵渎。而他们的衣饰、装备也都如出一辙。
区别于细微处不经意的体现,恰是那气机转移的瞬息。
金肤的精灵明显更高大、也更健硕,而且他那金色的眼眸和皮肤更增冷酷、隐含高傲。
至于另一个,也许从外表上逊色几分,但他给人的感觉却更纯粹,更沉稳。
这就仿佛前一个是更尊贵的澄金,但缺少打磨。而后一个虽然只是白银,可已经被雕琢成了精美的艺术品。
“厉害!真是厉害!我的好弟弟,李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今年甚至还没满100岁吧!果然,不愧是父亲最看重的儿子,神赐给我们的礼物。”
白肤精灵啧啧赞叹,语气中并无妒忌之意,有的只是欣赏和关爱。
金肤精灵微微欠身,表示尊敬,而后忽然看向激流上游,大声道:
“塔瑞尔,为什么忽然插手,我和莱戈拉斯可还没分出胜负呢?”
李奥心知自己并不是眼前名义上兄长的对手,毕竟在对方年轻的外表下,蕴藏着接近五百年的丰富战斗经验。若非最近半年自己名义上的老子,精灵王瑟兰迪尔不惜工本的利用生命之水为他洗礼,传授他高深的战斗技艺和经验,他甚至连和对方交手的资格都没有。当然,除非他开启高等精灵的种族天赋,那远非木精灵靠着机缘巧合才能学会的心眼能比。
木精灵,在这个世界被称为西尔凡精灵,是幽暗密林王国的主要组成部分。可就和在其他世界中一样,这种几乎要跌出精灵直系的种族,永远都是精灵中的平民。
上游水声绵绵,时而又变得汹涌,溅开百千朵水花,尽情彰显着自然的谲变。
一名身材媕娿的棕发精灵无声出现,就像是从水里钻出来,从石头里蹦出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