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伯纳克!”

从飞滚的浓雾里传来弗里乌斯的声音,人在漆黑迷雾之中,黑帝皇愤怒地划出一剑。无光长剑撕裂了浓雾,尽管它们在排开之后又滚滚涌至,却不妨碍弗里乌斯一剑荡出数以百计的黑色流火,宛若烟花绽放般成排地破空而去。流火划过浓雾,火焰所过处浓雾被消蚀一空,但很快地,它们又填补了空缺。流火在飞掠中不时碰撞,爆炸,可弗里乌斯已经感觉不到它们。在魔王的黑雾里,他的感知前所末有的混乱。

这就是混乱之力的恐怖之处,哪怕至尊也会受其影响。

“斯伯纳克,你给我滚出来,你这个混蛋,每次都只会躲在黑暗之中,每次都不肯堂堂正正地战斗,你到底要龟缩到什么时候!”弗里乌斯大吼着,又斩出数剑,剑剑排空,可惜浓雾永远也驱散不了,被剑气撕开的部分几在转眼之间便又重新填充完毕。

不过这次,弗里乌斯的怒吼终于有了回应,斯伯纳克那低沉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我不能理解,弗里乌斯,为什么你那么恨我。”

“你当然不会理解。”弗里乌斯蓦然转身,长剑划去,可剑锋划过,只传来一阵空虚的感觉。

魔王的声音时近时远。

“我也不准备理解,随你怎么想吧,事实上我也没打败你的想法,只要把你拖在这,也就足够了。”

“所以说我最讨厌你这一点啊,为什么不肯出来跟我战斗,斯伯纳克,你这个老家伙永远都是这付德性!”

迷雾里响起斯伯纳克淡淡的笑声。

弗里乌斯明知徒劳,却仍是对那笑声传来的方向斩出一剑,然后说:“我来自一个叫瑞戴尔的村庄,你应该没听说过吧。”

“我的确没听说过。”

“如果不是你的话,我恐怕不会走出那个村庄。因为那里,有值得我留下的人……”弗里乌斯沉声道:“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我还只是一名流浪佣兵……”

在久远的年代之前,那个时候阿加雷斯上只有一个帝国,刚刚建立的魔影国正处于急速扩张的时期。军队,佣兵四处征伐,替斯伯纳克扩展着帝国的版图。当时,只是一名佣兵的弗里乌斯在一场战争里受了重伤,然后流落到了一个小村庄。那个时候,阿加雷斯上到处都是这样的小村子,只有魔影国才有极为少数的城市。

他晕倒在村子附近,等他醒过来时,映入眼中的是一张俏丽的脸孔。

那是他第一次遇到她,多莉.米妮拉。

不过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并不愉快,在睁开眼睛看到一张陌生脸孔的时候,弗里乌斯第一个反应就是去拿他的剑,当然摸了个空。别说剑了,就连他身上的护甲,衣物,鞋子手套都给脱了个干净。随后他本能地伸手握住女人的脖子,女人的手上还拿着针线,她淡然地说道:“你是打算掐死我,还是让我把你这最后一条伤口给缝起来。”

听到这句话,弗里乌斯才留意到,自己身上到处都是缝合的伤口。

“这是你做的?”

他问。

女人继续缝合他的伤口:“这条村子大概除了我之外,应该没人能够处理得了你的伤势。本来我真不该救你的,我知道,你是一个佣兵。你们这些人到处去打仗,经过的地方,留下的只有悲伤的回忆以及无法填补的创伤。”

“那你为什么救我?”弗里乌斯又问,他想,她应该是想从自己这里得到些什么。

女人看着他:“因为你还活着,等我把你弄回来并替你处理伤口的时候,我才发现你是一个佣兵。”

“那你可以把我丢回去。”

“做不到,我没办法见死不救。所以你快把手拿开,让我完成这该死的工作,然后你给我滚。”

弗里乌斯笑了,他想,这真是一个有趣的女人。

之后女人用娴熟的技艺缝合了他最后一条伤口,处理完这些伤口后,她又给弗里乌斯进行全身包扎,使用的全是她自己制作的草药。三天后,弗里乌斯已经可以下床,于是他的长剑和盔甲,连同他这个人被女人推出了房子。

弗里乌斯哭笑不得地敲着门:“嘿,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

“免了,我不希望你记住我。”

弗里乌斯小声道:“可我已经记住你了。”

他走了,但没过几天,他又回到了这条村子,回到了那个女人的房子前。他敲门,女人开门,看到是他立刻把门关上。弗里乌斯继续敲门:“我快死了,你得救救我。”

在看到弗里乌斯背后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时,女人皱眉:“你是故意的?”

“老天,谁会故意让自己受这样的伤。”

处理伤口用了她一个下午的时间,弗里乌斯在这间小小的房子里静养了五天,第六天,已经初愈的他又给女人撵了出来。在他要走的时候,女人在屋子里说:“我叫多莉。”

弗里乌斯笑了下:“为什么告诉我名字了。”

“前天我去买东西的时候听说了,那天有一群盗匪本来冲着我们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