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种族,而是针对黑帮档次的。

他是在说对方不上档次,虽然美帝国有不少黑人黑帮的地位也混到了白人黑帮至上,但是绝大多数的黑人黑帮的档次还是不如一些白人黑帮玩儿的更加顺利。

混黑帮也是有讲究的,不是拿一把菜刀就能在街上耀武扬威的告诉别人自己是黑帮,就可以怎么样怎么样的。

黑帮这个社会圈子里面也分两类人,一类是玩儿的明白的,一类是玩儿不明白的。

比如说托德·鲍德温这种人就是玩儿的明白的人,什么都能搞清楚,玩儿的明明白白,任何人都不如他精明,所以他才能够玩儿的比任何人都明白都清楚。

什么叫清楚,什么叫明白?

显然,徐云和林歌眼前这家伙就没有玩儿明白,他没能把黑帮的区别搞清楚,和一群贩点小毒,抢劫偷包的小毛贼混在一起,肯定不可能玩儿的有多么高大上。

“我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不需要你插嘴。”白人说着掏出一把手枪往林歌的腰眼上顶:“卡洛斯,今天我就要让你记住我马特也不是好惹的!马上跟我走!按照我说的做,不然的话我会开枪的。”

林歌没有再说什么,他看了徐云一眼,徐云示意他不必理会他们,跟着走就行。

若不是徐云,林歌说不定已经翻脸了,反正在这人多的地方对方开枪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毕竟纽约警察也是拿工资的,不可能一点事情都不做。

只要是有工资的人,多多少少都要履行一点自己的责任。

徐云示意林歌跟他们走,是知道他们会把他俩带去一个警察够不到的地方,在那种地方,他俩想怎么处理解决这些家伙,就怎么处理和解决这些家伙了。

“我听你的,走,你把枪收起来吧,走了火对我们谁都没好处。”林歌对白人马特道:“咱俩的事情咱俩可以去单独解决,你觉得呢?我可以给你一个揍我的机会。”

马特一听就兴奋了,他知道卡洛斯是一个被女色掏空身体,手无缚鸡之力的废物家伙。

而马特的身体素质是很不错的,若不然也不会成为当年大学橄榄球队的队长,两个人有着天壤之别,所以马特是很希望能够有机会亲手教训一下卡洛斯的。

两人很快就被带到了一条相对僻静的街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