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正国本(十六)入戏(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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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兆斗提出以找到郑皇贵妃在“药膳案”中的把柄,继而迫使皇三子朱常洵之国就藩。对此,钱梦皋本希望以“太祖之命”否定,奈何太祖那番话连他自己都没做到,被钟兆斗一下子就顶了回去。
现在,轮到钱梦皋继续接招了。
“钟科长,习惯自是习惯,成俗自是成俗。然则,既然有太祖之命在,皇上就总能将这祖训请出来尊奉如圭臬。而至少于法理上而言,皇上若是如此做了,我等臣子并不能指责什么。”
钱梦皋并不怯场,说了这番话还不算完,又继续道:“再有就是皇上的性子……这些年来,诸公对此看得还不明白么?皇上绝非如先帝穆庙一般,他不是迫于外廷声势便会改变主意的人。
固然,外廷声势极大之时,皇上也不便以一己之威强压群臣,但他可以拖。无论什么大事、要事,他都可以拖延,因为他是皇帝。
遇到再大的事,皇上身为天下至尊,都能可以用一句‘兹事体大,容朕三思’给晾在一边,而我等为人臣子,即便再三题请、催促,又能如何?仍不过是干着急罢了。
故愚以为,欲以郑皇贵妃之事迫使皇上下定决心册封皇三子为王,并即刻要求其之国就藩一事,从根子上来说就打错了主意——皇上必定不允!
无论外廷掀起多大的声浪,他都只会当做耳旁风,让事情硬生生僵在那里。而届时最为尴尬的,反倒成了我等外廷之臣……
总宪,钟科长,我且试想一句:在满朝上下掀起狂风暴雨而皇上却依旧充耳不闻,此时外廷却对这般局面毫无办法,那么这对外廷威势之打击难道不是更大么?”
此言不虚,因为以大明的皇权而言,朱翊钧的确能做到以上假设——只要他愿意拉下脸来就行。
钟兆斗这次很难反驳了,只能深深皱着眉头,沉吟道:“钱科长所言看似合理,但毕竟只是猜测……”
这样的回应力度显然不足,但以钟兆斗的身份却并不能说出更有力度的话来。因此,一旁的萧大亨首次就此事表达态度,他忽然摆手道:“好了,二位科长不必再争论。皇上会怎么想,并不是我等人臣应该揣度的,与此同时,我等如今该做的事,也同样不由我等自主。”
钟兆斗、钱梦皋的目光立刻汇聚于萧大亨脸上,而萧大亨只是紧绷着脸,冷然道:“这是内阁的指示,我等只要照做便是……若持异议,大可以去内阁找阁中诸公争辩。”
听了这话,钱梦皋脸色一黑,钟兆斗却是眉角一扬:是啊,我和钱梦皋在此争论有什么意义?现在要做的事乃是内阁的决议,说穿了就是高阁老与沈阁老达成的最后妥协——虽说看起来高阁老并无妥协就是了。
总之不管怎么说吧,高阁老做了这样的指示,沈阁老出于种种原因没有表达反对,而王元辅显然一直都是主张严办的,那这就是内阁的集体决议。
任何一名文官都不应该拒绝执行内阁的集体决议,因为眼下的内阁阁老们可没有任何一位是奉中旨入阁的,他们有一个算一个,全都是通过廷推入的内阁,法理上完全没有争议,因此他们的集体决议在士林中也是有公信力的。
这是大明朝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作为用来“以小制大”而设立的科道官,你可以反对某一位阁老的观点,甚至激烈点的还可以仅仅因为该阁老对于某件事而发表的言论便直接发动弹劾,然而你的“以小制大”只能针对个人,不能针对整个内阁。
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廷推制度。
前文说过,廷推制度实际上是被文官集团刻意拔高了重要性的一项制度,是文官们用来对抗皇权的压力而生生赋予了巨大法理性的。这种法理性可以存在的逻辑就在于内阁既然出自于“公推”,那么它就代表整个文官集团。
什么是朝廷?朝廷其实就是“君权”与“臣权”组成的统治集团。君权固然至高无上,但没有“众臣百官”显然什么事都做不了,故臣权是可以与君权相抗衡的。
然而,大明的君权过于强势,以至于把以往代表“臣权”的宰相制度都给废除掉了。由此,“臣权”不得不搞出一个新的代表来,否则就完全没得玩了。这个新的“臣权”代表毫无疑问就是一路发展至今的内阁。
内阁本来只是皇帝的“秘书处”,但既然如今有了整个“臣权”的代表权,那么但凡一个文官还想继续混,哪怕他是科道言官的身份,也只能针对内阁某一人表示反对,而不能反对内阁的集体决议。
因为,那在某种程度上就好比是站在整个文官集团的对立面,性质极其恶劣,相当于混成“文奸”了。
不得不说,萧大亨虽然此前一直不说话,但一开口就是绝杀。任你钱梦皋巧舌如簧,只要你不敢反对内阁的集体决议,就只能乖乖闭嘴,老老实实遵照执行。
钱梦皋心中长叹一声,暗道:可惜了,要是师相不曾表态同意就好了,甚至哪怕他保留意见也好——那可以解释为他并不认可,只是为了保持内阁团结才不得已保留意见的。
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了,师相……算了,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