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很疼爱孟凡。

这感觉很好。

某一天,孟凡开始走路,也开始读书写字。

孟凡很快就学会了一切,男人和女人很开心,每天都笑着。

他生活在一个很大的家族里。

这个家族,有许多神王。

但是他的“父母”,却只是家族当中的仆役而已。

孟凡渐渐长大,因为聪明伶俐,安静听话,很得家族里的某位少爷的喜爱,便日夜陪伴在这名少爷的身旁。

他跟随少爷,每日纵情饮酒,经常鲜衣怒马驰骋在一座巨城的街头,出入各种青楼酒楼。

少爷总惹祸,而孟凡总是能很好的替少爷打理好各种事务。

一日,孟凡娶亲了,要回老家,少爷给了孟凡一大笔赏银,让他多休息一些时日。

回家之后,孟凡迎娶了老家一个很水灵,很懂事的女孩,在老家,孟凡算是混的最好的一个,连镇长都来庆贺,想要通过孟凡攀附上少爷。

过了几天。

少爷忽然来信,让他赶紧回去。

原来是,少爷已经习惯了孟凡在一旁伺候,最近,少爷又惹祸了,打了一个不该打的人,少爷才明白,之前是因为有孟凡在旁边,很多麻烦都处理了,所以他急需要孟凡。

孟凡回去了。

结果,却看到了一座焚烧的家宅。

那是少爷的家宅。

还有整座城市,都在燃烧。

烈焰之中。

孟凡看到了一个人影。

他记得那个人。

那是薛暮春。

薛暮春浑身是血,不过,没有一滴是她自己的。

她站在火焰之中,闭着眼睛,似乎在感受火焰的温度。

良久,薛暮春回过头,看到孟凡。

孟凡下意识道:“三小姐。”

薛暮春眯起眼睛。

孟凡又道:“你的宗门,被屠了。”

薛暮春点头:“我知道,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你叫什么?”

“李一元。”

“你为什么要叫我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