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选择易建联!(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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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塞队,会选择谁。
这个悬念,可能比掘金队会选谁还要大。
就和孙昊之前分析过的那样,因为他的介入历史已经发生改变,这支活塞和历史同期活塞有很大区别。
在普林斯没“大放异彩”的情况下,活塞队小前锋位置薄弱,选安东尼的可能性不小。
但同时,他们选米利西奇的可能性也很大。
因为历史中活塞也是榜眼,而他们选米利西奇最大的原因,就是总经理乔·托马斯对后者的偏爱。
在托马斯眼里,这个来自塞尔维亚7尺1的中锋,拥有远超同类型身材中锋的速度,力量,协调性、以及敏捷性,而且还具备欧洲球员的细腻度,欧美球员的对抗性。
用一个词来形容的话:完美。
在托马斯的眼里,这是一个可以和之前姚明一样取得成功的大个子。
一边是球队需求,一边是总经理的偏矮。
活塞队的选择,很难猜。
但是好在,不用和之前那样纯yy纠结了。
因为斯特恩已经开始宣布最终结果。
“2003年nba第一轮第二顺位,底特律活塞队选择……卡梅隆·安东尼,2米03的小前锋,来自雪城大学。”
斯特恩这一次倒是简单直接。
在他宣布了这个结果之后,到场的活塞球迷开始尽情的欢呼起来。
斯特恩的全球推广很成功,海外球员在nba的知名度越来越高。
但归根到底,本土球迷还是会更喜欢本土球员,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样的。
尤其是安东尼过去一年在ncaa的表现完全可以用“十年一遇”来形容。
活塞队选择安东尼,不说别的,球迷们肯定是开心的。
孙昊这时候看向安东尼,也满是期待的样子。
历史,又一次发生改变了!
安东尼,去了活塞!
丹佛高原掘金瓜,变成了底特律汽车城活塞瓜!
果然普林斯打没打出来,对活塞队最终怎么选人影响巨大。
而且比起詹姆斯去掘金,安东尼去活塞生涯轨迹改变的会更大!
早在总决赛开始之前,活塞队就已经完成了主教练更换,原76人主教练拉里·布朗到活塞走马上任。
对安东尼来说,他的未来也存在着完全相反的两种情况。
最好的情况,布朗像用艾弗森那样去用他,活塞队成为超级强队,甚至有机会建立王朝。
最坏的情况,布朗这个专门废新秀的教练把他都给废了,活塞和安东尼双输。
好和坏,这个历史中从未出现的组合,谁也不知道究竟会走向哪一边。
不过,安东尼起身的时候已经一扫之前的沮丧情绪,脸上迸发着无尽神采。
“布朗废新秀”说,是在米利西奇后才出现的,这时候的布朗,在大众眼中的身份更多的还是联盟名帅,艾弗森的恩师。
而且活塞队虽然不如历史同期强,但在东部也是标准的季后赛球队。
生涯一开始就加盟这样的一支球队,就意味着他在一开始就有机会打季后赛,甚至冲击总冠军!
换句话说,他生涯的起点,会比状元的詹姆斯更高!
所以安东尼完全有开心的理由。
而且,笑起来的甜瓜真的很阳光帅气。
人不能靠长相吃饭,但长相绝对可以让人成功变得更容易。
其实乔·托马斯对米利西奇情有独钟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后者阳光帅气吸粉。
安东尼到台下之后也接受了记者采访。
和詹姆斯场下内敛温和不同,安东尼的性格就外放得多。
“我已经准备好帮助活塞队拿到总冠军。”
“我相信底特律的球迷一定会喜欢球队的选择。”
“我一直都觉得自己是最好的新秀。”
……
诸如此类的话在他的采访中频频出现。
温暖纯正的笑容下,是一颗社会痞气的心。
这也让现场的活塞球迷越发兴奋。
从昔日的“坏孩子军团”,到如今本·华莱士等人,活塞队一直就是强硬(脏)的代名词。
选安东尼这样一个痞气十足的球员,太合适了。
赛季还没开始,但他们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球队新赛季的蜜月之旅。
和小牛队、掘金队不同的是,当初的“坏孩子军团”是完成过两连冠的球队。
他们期待着安东尼能够帮助球队重新走向辉煌!
孙昊,这时候的目光已经从安东尼那边,重新转移到台上了。
接着,就是第三顺位的骑士队的选择了。
詹姆斯和安东尼都被选走,骑士队会选谁,这个悬念比前面更大。
这座历史上在四大体育联盟都未曾有过冠军的城市,迫切的需要一个“救世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