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剑指东瀛(十五)进退之争(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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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敢于一战花费那许多火药的原因:一战而换取十余年顺利贸易,那是多大的利益啊,怎么可能会亏?
那么反过来说,在如此巨大的贸易收入支撑之下,海贸同盟削减跳帮战所需的兵力,转而全力加强大筒配备,这又有何不妥呢?兵员每月都要给俸,大筒只要装备上了,只要没打仗,那么之后可不需要花多少钱——无非让大筒手平时做些防锈之类的养护罢了。”
黑田如水这波解释可谓详细,毛利秀元明悟过来,恍然道:“难怪,难怪……我明白了,原先我一直好奇,为什么海贸同盟出航总是成群结队,很少有单舰独行。
原来是因为他们的战法限制,其单舰战力很是有限,如果要发挥大筒的威力,则船队规模便是越大越好。”
宇喜多秀家把话题转回水军刚才的表态上,问道:“如水大师,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大筒装船的意义在于大筒足够多,而且战时一定要集中使用才可以发挥?
而我水军目前装备的大筒虽然说起来也不少了,但面对明军水师或者北洋海贸同盟而言则仍然可能居于劣势,因此不如干脆放弃大筒射击,依然使用我水军最熟悉的接舷跳帮作战?”
黑田如水却不直接回答,反而望向藤堂高虎与胁坂安治,道:“这个问题要问水军的最终研判,我方才只是对海贸同盟轻接舷而重大筒这一现象做出解释。”
藤堂高虎与胁坂安治能说什么,自然只能表示承认。藤堂高虎还补充道:“除了大筒数量相对于明军而言必然处于劣势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则是我军火药不足。根据计算,如果真的去和明军水师打一场大筒炮战,那么现有的火药储备肯定严重不足,很可能还需要陆师方面为水军提供至少万斤火药方可一试。”
一听这话,所有日军将领纷纷摇头,莫说毛利秀元了,就算宇喜多秀家都直言不讳道:“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如今明军陆师新任提督麻贵正率领十万大军南下,陆师方面压力巨大,火药储备本就可能不足,如何还能匀出这么多来支援水军?万万不可,万万不可。”
说来有趣,由于高务实的蝴蝶翅膀影响,此时的日本水军居然早了两百多年见识到世界海军的发展方向,尤其是海上武备的发展方向,只是限于日本的国力,他们最终没能随之做出正确的选择或改变。
其实别说日本,如果不是有高务实的出现,大明即便更早接触并曾经与西洋海军爆发海战,可是在原历史上大明水师的海战思维转向也谈不上多快,甚至给了后世不少人一个印象,就是大明水师思想保守,明明见识到了海军发展的方向却依然固执己见、不思进取。
其实这种想法是有问题的,明代是东西军事技术开始拉开差距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西学东渐比较兴盛的时代。嘉靖以降,倭寇、海盗、欧洲势力接连并持续侵扰大明,故而为应对海防需要,大明水师其实也经历了两次技术和战术的变革。
第一次就是嘉隆万时期,以引入佛郎机炮为中心;第二次是天启崇祯时期,以引入红衣大炮为中心,这两次变革也都为大明水师带来了相应的战术调整。
在第二次变革前,大明水师在海战战术的重要性次序仍是以火烧船“以船冲犁”最为重要,在海战以冲沉贼船为首功,而斩级擒俘则次之,至于以炮伤人、以炮毁船的情况则并不多见。
不过到了17世纪初,荷兰人因为在西方海军竞争中获胜而顺利东来,其船铳数量与威力比之葡萄牙船更多更大,几场冲突下来也使得大明认识了其性能特点,并且专以“红夷”大炮称之。
在海防问题最为严峻的东南沿海,大明水师迅速把红夷大炮应用于海防战船,并且突破大型火炮装备战船的数量限制,出现了专门化的“熕船”,同时衍生出舷侧炮技术,这就已经与欧洲船舶的炮击战术十分接近。
从崇祯年起,海盗和官军船只就开始装备多门红夷大炮。1633年明荷料罗湾海战,明军的大型战船分别装备16门、20门、36门大炮。
后来荷兰台湾长官汉斯·蒲陀曼有这样的记载:郑芝龙战船“按荷兰模式建造,庞大精致,装备精良的帆船及舰队,还在船上装配了一部分能被拖动、带有环栓、置于双层甲板的大炮”。
1635年,在剿灭刘香的战役中,郑芝龙的战船“每船可安置大铳二十四位,炮声一发,裂云穿浪,卒成馘阵之功”。
当然,彼时装备十几门、甚至多至三十六门红夷大炮的战船并不普遍。一则是红夷大炮重量很大,装备十几门甚至几十门炮,这对于战船的体量要求比较高;二则明代原有的发熕炮和红夷大炮在技术上是一种承接关系,因此明代战船上很可能是将红夷大炮和发熕炮混装。
除了数量增加以外,当时大明水师火炮的配套设备也逐步完善起来。最初装备的发熕或者红夷炮都是放在木架上,木架下面铺有泥、糠、稻草,以缓冲后坐力,但是随着大型火炮数量增多,大明水师也开始出现铳车、舷窗、炮孔、火炮甲板等,甚至也出现了双层火炮甲板的战船。
如《兵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