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也是不朽的金仙,有着神农的庇护,洪荒之中,还没有那个不长眼的神魔,敢下黑手。

至于,伏羲,只能说,这货,眼光太高了,平常的女子,有这么能入他的眼,又是携带者前世妖皇的记忆,转世的。

特立独行!

这也是为何他没有留下子嗣的原因之一。

小样,爷看不上尔等,这些凡俗俗子,本座要找的人,好歹,也得是女娲妹子,这样的女中豪杰吧。

巫玄,也就呵呵了。

自古以来,成圣的女中豪杰,也就女娲一人,还有,巫族的几位祖巫,哪一个,不是心高气傲的主。

会看上你这个吃软饭的家伙。

别人吃软饭,那是啃大腿,您老吃软饭,是啃妹。

在后世,是要被戳脊梁骨的好吧,又能耐,你可以将偶遇的美女,变成自己的媳妇,那算你有本事。

可是啃家里的妹妹,这会被新时代的人,定义为伏地魔,还是伏哥魔。

啧啧了就!

时代不同,定义不同!

在这个荒古的洪荒年代,有圣人妹妹,这样一个靠山,不知道多少孤独无依无靠的神魔,会哭喊着来一句。

“孽障,放开那粗壮的大腿,让我来。”

谁还没有一点啃老的小私心啊。只不过,有的人啃的理直气壮,有的人,则会羞愧难当!

伏羲就是后者!

一次转世。

终生受益,和女娲联手之下,敢群殴三清之流,不是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