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同仇敌忾,一时间倒也是士气高涨。

可是商量起来,才发现,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

现在五个人加起来的股份是%。

从本质上来看,他们在股东会权利上,和隋波手里的筹码差不多。

像收购这种涉及到公司合并的决议,他们要是坚持不接受,也是有权否决的。

但是,同理。

即使得到mih的支持,他们也没法达到67%……

也就是说,在股东会上,谁也奈何不了谁。

那么,斗争的焦点就在董事会上了……

腾讯在第二次融资时,在mih的提议下,将公司注册地选在了开曼群岛。

而开曼群岛公司适用的是英美法系,遵循董事会中心主义。

董事会拥有除股东大会明确自己保留的权力以外的所有权力。

所以董事会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董事会上,有两个大问题:

一个就是mih的两票的争夺;另一个就是隋波的一票否决权!

这两个问题都很要命。

先看mih的两票:

mih投资腾讯,毫无疑问是看到了中国互联网市场的潜力和前景。

同时也认可腾讯公司的业务模式,以及小马哥为首的创始团队的能力。

所以,在上次融资时,

当小马哥提出,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将投票权委托给自己时,mih也同意了。

毕竟他们的目的是财务投资。

只要投资能带来收益就行,并没有谋取腾讯控制权的想法。

再加上融资后,三家的占股非常接近:

小马哥等创始团队%、隋波%,mih30%。

这种情况下,为了公司的发展需要,必须有占绝对控股权的话事人。

二选一的情况下……

mih当然会联合他们看好、更熟悉,并且在真正运营和管理公司的创始团队。

而不是隋波。

而结果也如小马哥预料的那样。

在隋波没有反对的情况下,有了mih的支持,他就能够继续牢牢控制住腾讯。

这两年里,隋波基本很少出席董事会。

而腾讯也因此在他的领导下,实现了快速的发展……

小马哥几乎已经快忘了,

隋波所持有的腾讯股权和董事席位,到底有着怎样的威力了!

他可以不管腾讯的事,不用这个权利……

但当他想用的时候,他就可以有这个权利!

这真是一次非常深刻的教训啊。

小马哥这才深深的领悟到了,公司治理中,董事会和股东会,到底意味着什么!

资本的意志,有时候是非常残酷的。

互联网江湖中,在过去的这几年里,已经有太多的案例了!

在这种情况下,

小马哥本来对mih支持自己的信心,也有点动摇了。

腾讯是发展的很不错……

但是,最大的竞争对手——隋波旗下的易信,这两年里却更厉害!

mih毕竟是投资人,他们追求的是利益。

如果隋波能够给出他们更多的利益,mih转变态度,也不是不可能。

万一mih被打动,隋波在董事会里就会有四票,超过半数……

那样就真的完蛋了。

所以,mih的这两票太关键了!

至于董事会里,隋波的一票否决权……

小马哥等人拿出当初的两份融资协议,逐条逐条的研究。

结果,越看越心惊!

要知道,当初隋波在易趣融资时。

就曾经因为一票否决权的问题,和高盛、霸菱亚洲这两家顶尖的投行,结结实实的过了招!

张婉琳(kathy)为了达到隋波要求的,尽可能缩小高盛一票否决权的范围……

可以说,把每一项权利的条款,都研究和细化到了极致!

所以,反过来,她当时在拟定隋波投资腾讯的协议时,

直接就把之前,曾尽力要剔除和缩减的条款,全部都列了出来……

乙方变甲方,就是这么无情!

也就是说,

隋波的一票否决权,在第一次融资时就已经确定了。

后面的融资,只是延续了他的权利而已。

而且,一般除非必要,后面第二轮的投资人是不能看前面一轮的融资协议细节条款的。

这是因为,每轮融资,投资人拿到的优先权是不同的……

所以,就算mih,也只知道隋波拥有一票否决权。

但不确定,具体的权限是什么。

现在再细看,才发现,隋波的一票否决权的权限太大了:

除了常规的一些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