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更多的人还是站在陈敬德一边,有位律师便针对那位“专家”的言论站出来进行了反驳。

“正当防卫根据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正当防卫和特殊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我们遇到犯罪和违法行为时,进行正当防卫需要保持必要的限度,如果超出这个限度则属于防卫过当,而如果遇到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此时进行的防卫行为则属于特殊正当防卫,没有必要限制,不存在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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