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条新闻,说是美帝国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十四岁少年遭到同校同学及其同伙的欺凌攻击,于是两人在巴士上发生冲突,坏孩子尾随少年下车,并用拳头袭击他的头部,然后少年向坏孩子的胸腹部连捅十二刀,将其心脏刺穿而死。

结果呢,佛州地方法院法官以“不退让法”为依据,判定少年的谋杀罪名不成立。

这就是美帝国的自助与暴力反抗权,完全是一种尚武精神的体现。

校园欺凌引起的自卫死亡案件,因为这些坏孩子对少年的欺凌是恶意的行为,已长达一年之久,被杀的坏孩子是领头者,而学校也知道这一情况,所以该事件后学校也负有一定责任。总之,根据不退让法案,出于自卫的少年被判无罪。

如果这种事情出现在华夏呢?

有几个被欺凌的少年敢反抗,敢拿出刀子反抗?恐怕也就是小说里写的谢文东吧,被人欺负急眼了能够反抗并且成为老大,那都是华夏网络小说里的剧情。

而现实里真的没有几个人能做到,即便是能有爆发反抗的,也不可能真的伤了坏孩子,最终只会引来坏孩子的群起而攻,更加严重的欺凌。

在这一点上,其实华夏还真应该借鉴一下美帝国的做法,也来一个“不退让法”,就是说如果别人侵害你或对你有非正义行为,而公共权力又不能予以你应有的保护,那么你就有权利进行反抗,保卫自己的权利,尤其是人身安全的权利。即便是把伤害你的人给弄死,也不会被判个防卫过度之类的玩意儿。

正当防卫就不应该有过度一说!

如果真的能够这样,相信华夏愈发严重的校园暴力肯定会减少很多,毕竟那些喜欢欺负人的坏孩子也肯定都怕死。

华夏有句古话叫做杀鸡儆猴,或者说是杀一儆百。

被欺负的孩子就应该拿起手里的武器把学校里的坏孩子头给弄死,而且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这样学校里其他垃圾喽啰就不敢造次了。

当然,这点也肯定有漏洞,但至少可以限制一下华夏愈发严重的校园暴力!

“行了,结账走人吧,赶紧去消耗消耗你的卡路里。”徐云站起身,笑着说了一句让林歌似懂非懂的话:“我觉得我们去了之后,也可能有‘必要’消耗一下卡路里。”

这话林歌能听出话中的意思,但传奇却完全没有当回事儿去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