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鲜居是一家老牌饭店了,主打各种养生汤类,味道极其鲜美,在京城很有名气。

从明珠大厦到天鲜居其实距离不算远,就隔了两条街而已。所以吴敌和孙渺两人连车都没开,直接步行走了过去。

很快,两人就到了地方。

“这里生意还真不错啊!”吴敌在门口往店里看了一眼,有些惊讶地说道。

这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左右了,按说,午饭时段的高峰期早应该过去了。

但是这天鲜居的大厅里,却依然热热闹闹,几乎坐满了人。

孙渺笑了笑说道:“所以我们来迟一点倒是刚刚好,要是早一点来,很难有位置的。”

两人随即踏入店里,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

“孙小姐,你来啦,还是点羊肉汤?”一个服务员模样的小姑娘走了过来,看到孙渺立刻热情的打起了招呼。

显然孙渺应该来过不少次,算是熟客。

“是的,还是羊肉汤!”孙渺点头道,随即她看了看那个小服务员,笑着说道:“莉莉,你什么时候剪的头发,挺好看的!”

那叫莉莉的小姑娘,听了孙渺的夸奖,立刻开心了起来,整个人都笑嘻嘻的。

孙渺作为明珠集团的总裁,和这个小小的服务员比起来,身份差距自然不用说句。

但是面对这个服务员,孙渺却半点架子都没有。

比起在公司,孙渺在外面要平易近人多了。

吴敌知道,其实这才是孙渺的本性,只是在公司的时候,她作为总裁,总要塑造出一副威严的形象,所以才高冷了一点。

吴敌其实也没有吃午饭,不过以他现在的境界,就是三天不吃饭,也是屁事没有。

不过既然来了,他也就顺便吃点东西。在孙渺的极力推荐下,他也点了一碗羊肉汤。

在等着上菜的时候,吴敌和孙渺小声地聊着天。

突然。

吴敌感觉到有一道带着强烈敌意的目光,朝他所在的方位看了过来。

吴敌眉头一皱,抬头朝目光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这一看,顿时乐了。

这个正满脸恨意地等着他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钱家大少钱王孙。

钱王孙显然也是来这边吃饭的,刚刚走进大厅,他身边还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

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已经不是那个在云岚会所和吴敌发生冲突的杜如茵了。

显然,上次云岚会所之后,钱王孙就把杜如茵给甩了,又换了一个女人。

换女人这种事情对于钱王孙这种纨绔大少,倒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他换起女人来,比换衣服还勤快。

上次在云岚会所,钱王孙在吴敌手里吃了几次瘪不说,最后还被吴敌故意晾在地下室里,和一堆死尸在一起呆了半天。

此刻看到吴敌,可谓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钱王孙眼睛里都快冒火了,那模样,怕是恨不得扑过去咬吴敌两口。

而吴敌却是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只是轻蔑地笑了笑。

“钱少,您来了啊!”见到钱王孙,一个服务员立刻迎了上来:“您的包间已经为你准备好了,您现在就过去吗?”

钱王孙吃饭向来比较讲究,来这里,都是去楼上的包间吃,不会和这些普通的顾客一起挤在大厅。

不过这次他扭头看了一眼吴敌,却对那个服务员说道:“不了,今天,我就在大厅吃饭!”

说着就拉着女伴,在离吴敌不远的一个空位置上坐了下来。还一脸挑衅地看了吴敌一眼。

服务员虽然很奇怪,但也没敢多问,点完菜就直接离开了。

吴敌对钱王孙的挑衅,却只感觉到无聊。

这家伙在去包间还是留在大厅,他压根不关心,所以他还是和孙渺聊着天,压根把钱王孙当成了空气。

这种无视,更为伤人。

钱王孙气得牙痒痒。

不过他虽然生气,但却没有主动挑事,也没有离开,只是静静地坐着。

这倒是让吴敌有些意外。

由于这天鲜居生意太好,吴敌和孙渺等了好半天,才见那个叫莉莉的服务员,将两人的羊肉汤端着,走了过来。

看着莉莉过来,孙渺搓了搓手,脸上露出一丝期盼,一副小馋猫的样子。

“真的有这么好吃么?”见到孙渺这副可爱模样,吴敌不禁笑着问道。

孙渺皱了皱鼻子道:“等下你自己尝尝就知道了!”

接着她又满脸幸福地说道:“我最喜欢这家的羊肉汤了!就是平时这里的生意太好,总等不到位置,想来吃一顿可不容易。”

就在莉莉走过来,刚要将两人的羊肉汤放在桌子上时,突然边上不远处的钱王孙突然站起来走了过来。

“把这两碗汤端回去!”钱王孙走到莉莉跟前,用一种命令的口吻说道。

吴敌的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他还是太高估这小子的气